功能主治:肾上腺髓质功能亢进,肾皮质髓质脓肿,胃节律紊乱综合征,食物中毒,噤口痢,播散性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胶原病,十二指肠憩室,十二指肠损伤,胃下垂,胆汁返流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尿毒症,,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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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贝前列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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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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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841 |
国药准字H20083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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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肾上腺髓质功能亢进,肾皮质髓质脓肿,胃节律紊乱综合征,食物中毒,噤口痢,播散性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胶原病,十二指肠憩室,十二指肠损伤,胃下垂,胆汁返流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尿毒症,,对症治疗 |
改善慢性动脉闭塞性疾病引起的溃疡、间歇性跛行、疼痛和冷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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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成人总剂量不得超过0.5mg/kg/日。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
通常,成人饭后口服。一次40μg,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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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5)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 |
1.严重不良反应:(1)出血倾向:脑出血(低于0.1%)、消化道出血(低于0.1%)、肺出血(发生率不明),眼底出血(低于0.1%),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2)休克(发生率低于0.1%):有引起休克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发现血压降低、心率加快、面色苍白、恶心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3)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曾有出现间质性肺炎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4)肝功能低下(发生率不明):曾有出现黄疸和GOT、GP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5)心绞痛(发生率不明):曾有发生心绞痛的报告,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6)心肌梗塞(发生率不明):曾有发生心肌梗塞的报告,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有发生下列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并给予适当的处置。详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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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潜在致畸作用,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少乳者可短期用之于催乳。儿童用药:小儿不宜长期应用。老人用药:老年人不能长期大量应用,否则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服本品(有关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服用本品,必须服用时,应停止哺乳(大鼠的动物实验表明,本药可以在乳汁中分布)。儿童用药:儿童服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时应注意用药量(通常老年人生理功能有所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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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肾上腺髓质功能亢进,肾皮质髓质脓肿,胃节律紊乱综合征,食物中毒,噤口痢,播散性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胶原病,十二指肠憩室,十二指肠损伤,胃下垂,胆汁返流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尿毒症,,对症治疗 |
改善慢性动脉闭塞性疾病引起的溃疡、间歇性跛行、疼痛和冷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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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多巴胺第2(D2)受体拮抗剂,同时还具有5-羟色胺第4(5-HT4)受体激动效应,对5-HT3受体有轻度抑制作用。可作用于延髓催吐化学感受区(CTZ)中多巴胺受体而提高CTZ的阈值,具有强大的中枢性镇吐作用。本品亦能阻断下丘脑多巴胺受体,抑制催乳素抑制因子,促进泌乳素的分泌,故有一定的催乳作用。对中枢其他部位的抑制作用较微,有较弱的安定作用,较少引起催眠作用。对于胃肠道的作用主要在上消化道,促进胃及上部肠段的运动;提高静息状态胃肠道括约肌的张力,增加下食管括约肌的张力和收缩的幅度,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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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下列患者请慎重服药: (1)正在使用抗凝血药、抗血小板药、血栓溶解剂的患者。 (2)月经期的妇女。 (3)有出血倾向及其因素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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