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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氯普胺片

甲氧氯普胺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肾上腺髓质功能亢进,肾皮质髓质脓肿,胃节律紊乱综合征,食物中毒,噤口痢,播散性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胶原病,十二指肠憩室,十二指肠损伤,胃下垂,胆汁返流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尿毒症,,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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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氧氯普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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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氧氯普胺片
甲氧氯普胺片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易瑞沙吉非替尼片为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

生产企业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841

国药准字H201931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肾上腺髓质功能亢进,肾皮质髓质脓肿,胃节律紊乱综合征,食物中毒,噤口痢,播散性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胶原病,十二指肠憩室,十二指肠损伤,胃下垂,胆汁返流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尿毒症,,对症治疗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成人总剂量不得超过0.5mg/kg/日。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

副作用

1.下列情况禁用(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5)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潜在致畸作用,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少乳者可短期用之于催乳。儿童用药:小儿不宜长期应用。老人用药:老年人不能长期大量应用,否则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成分

肾上腺髓质功能亢进,肾皮质髓质脓肿,胃节律紊乱综合征,食物中毒,噤口痢,播散性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胶原病,十二指肠憩室,十二指肠损伤,胃下垂,胆汁返流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尿毒症,,对症治疗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为多巴胺第2(D2)受体拮抗剂,同时还具有5-羟色胺第4(5-HT4)受体激动效应,对5-HT3受体有轻度抑制作用。可作用于延髓催吐化学感受区(CTZ)中多巴胺受体而提高CTZ的阈值,具有强大的中枢性镇吐作用。本品亦能阻断下丘脑多巴胺受体,抑制催乳素抑制因子,促进泌乳素的分泌,故有一定的催乳作用。对中枢其他部位的抑制作用较微,有较弱的安定作用,较少引起催眠作用。对于胃肠道的作用主要在上消化道,促进胃及上部肠段的运动;提高静息状态胃肠道括约肌的张力,增加下食管括约肌的张力和收缩的幅度,使

注意事项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偶尔可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不良反。伴发先天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肺尘病/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发性肺炎的患者出现这种情况时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气短,咳嗽和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治疗,及时查明原因。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吉非替尼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可谨慎的用于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考虑停药。诱导CYP3A4活性的物质可增加吉非替尼片的代谢并降低其血浆浓度。因此,与CYP3A4诱导剂(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盐类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疗效。已报道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