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上腺髓质功能亢进,肾皮质髓质脓肿,胃节律紊乱综合征,食物中毒,噤口痢,播散性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胶原病,十二指肠憩室,十二指肠损伤,胃下垂,胆汁返流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尿毒症,,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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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甲氧氯普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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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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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841 |
国药准字H20067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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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肾上腺髓质功能亢进,肾皮质髓质脓肿,胃节律紊乱综合征,食物中毒,噤口痢,播散性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胶原病,十二指肠憩室,十二指肠损伤,胃下垂,胆汁返流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尿毒症,,对症治疗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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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成人总剂量不得超过0.5mg/kg/日。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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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5)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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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潜在致畸作用,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少乳者可短期用之于催乳。儿童用药:小儿不宜长期应用。老人用药:老年人不能长期大量应用,否则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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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肾上腺髓质功能亢进,肾皮质髓质脓肿,胃节律紊乱综合征,食物中毒,噤口痢,播散性嗜酸粒细胞增多性胶原病,十二指肠憩室,十二指肠损伤,胃下垂,胆汁返流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消化不良,尿毒症,,对症治疗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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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多巴胺第2(D2)受体拮抗剂,同时还具有5-羟色胺第4(5-HT4)受体激动效应,对5-HT3受体有轻度抑制作用。可作用于延髓催吐化学感受区(CTZ)中多巴胺受体而提高CTZ的阈值,具有强大的中枢性镇吐作用。本品亦能阻断下丘脑多巴胺受体,抑制催乳素抑制因子,促进泌乳素的分泌,故有一定的催乳作用。对中枢其他部位的抑制作用较微,有较弱的安定作用,较少引起催眠作用。对于胃肠道的作用主要在上消化道,促进胃及上部肠段的运动;提高静息状态胃肠道括约肌的张力,增加下食管括约肌的张力和收缩的幅度,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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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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