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酮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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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 |
盐酸阿罗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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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Dainippon Sumitomo Pharma 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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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973 |
国药准字J201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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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酮症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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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代谢性酸中毒,静脉滴注,所需剂量按下式计算:补碱量(mmol)=(-2.3-实际测得的BE值)×0.25×体重(kg),或补碱量(mmol)=正常的CO2CP-实际测得的CO2C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 mg,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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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大量静注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2.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3.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 |
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低血压,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心悸,气喘。乏力,头痛,嗜睡,偶见忧郁,失眠腹部不适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便秘肝功能损害。支气管痉挛,气喘,咳嗽。眼泪减少,眼睛疲劳,偶见雾视。皮疹,荨麻疹瘙痒,灼热感。水肿,麻木,肌肉痛,口渴,脱发白细胞增多,阳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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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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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酮症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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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本品使血浆内碳酸根浓度升高,中和氢离子,从而纠正酸中毒;2.碱化尿液,由于尿液中碳酸氢根浓度增加后pH值升高,使尿酸、磺胺类药物与血红蛋白等不易在尿中形成结晶或聚集;3.制酸,口服能迅速中和或缓冲胃酸,而不直接影响胃酸分泌。因而胃内pH迅速升高缓解高胃酸引起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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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2.下列情况慎用: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原发性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3.下列情况不作静脉内用药: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而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低钙血症时,因本品引起碱中毒可加重低钙血症表现。 |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须监测肝、肾功能。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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