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酮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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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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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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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973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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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酮症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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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代谢性酸中毒,静脉滴注,所需剂量按下式计算:补碱量(mmol)=(-2.3-实际测得的BE值)×0.25×体重(kg),或补碱量(mmol)=正常的CO2CP-实际测得的CO2C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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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大量静注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2.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性碱中毒所致。3.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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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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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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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酮症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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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治疗代谢性酸中毒,本品使血浆内碳酸根浓度升高,中和氢离子,从而纠正酸中毒;2.碱化尿液,由于尿液中碳酸氢根浓度增加后pH值升高,使尿酸、磺胺类药物与血红蛋白等不易在尿中形成结晶或聚集;3.制酸,口服能迅速中和或缓冲胃酸,而不直接影响胃酸分泌。因而胃内pH迅速升高缓解高胃酸引起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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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对胃酸分泌试验或血、尿pH测定结果有明显影响。2.下列情况慎用:少尿或无尿,因能增加钠负荷;钠潴留并有水肿时,如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原发性高血压,因钠负荷增加可能加重病情。3.下列情况不作静脉内用药:代谢性或呼吸性碱中毒;因呕吐或持续胃肠负压吸引导致大量氯丢失,而极有可能发生代谢性碱中毒;低钙血症时,因本品引起碱中毒可加重低钙血症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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