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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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格列喹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乙拉西坦,其化学名称(S)-a-乙基2-氧代-1-吡咯烷乙酰胺。辅料为麦芽糖醇液、丙二醇、甘油、枸橼酸、枸橼酸钠、羟苯甲酯、羟苯丙酯、安赛蜜、葡萄味液体香精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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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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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004 |
国药准字H2018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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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 |
用于成人、儿童及一个月以上婴幼儿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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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餐前服用,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可适当调节剂量,一般日剂量为15~180mg。日剂量30mg以内者可于早餐前一次服用。大于此剂量者可酌情分为早、晚或早、中、晚分次服用。 2.开始治疗量应从15~30mg开始,根据血糖情况逐步加量,每次加量15~30mg,如原已服用其他磺酰脲类药改用本品时,可按相同量开始,按上述量逐渐加量调整,日最大剂量一般不超过180mg。 |
可以兑水稀释服用,并且服用不受进食影响,配有带刻度的口服取药器,每日服用剂量分2次等量服用。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岁~17岁)体重50kg或以上: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2次。此剂量可以在治疗的第一天开始服用。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2次。应每2~4周做一次剂量的调整,调整幅度500mg/次(即调整幅度1000mg/日)。老年人(>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损害患者的描述)。儿科: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和给药剂量选择合适的药物制剂和剂量。6~23个月的婴幼儿、2~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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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1.1型糖尿病。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成人临床研究汇总的安全性数据表明,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46.4%和42.2%。其中,严重不良反应分别为2.4%和2.0%。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乏力和头晕。随时间的推移,中枢神经系统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会随之降低。左乙拉西坦的不良反应没有明显的剂量相关性。部分性发作的癫痫儿童患者(4~16岁)临床研究表明: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产生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别为55.4%和40.2%,药物组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安慰剂组1.0%)。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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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数项前瞻性妊娠登记的上市后数据记录了在妊娠前三个月中暴露左乙拉西坦单药治疗的超过1000名妇女的结果。总体而言,这些数据未提示严重先天畸形风险显著增加,但是不能完全排除致畸风险。使用多种抗癫痫药物治疗伴随的先天畸形的风险比单药治疗高。动物试验证明该药有一定的生殖毒性。如非临床必需,孕妇或处于育龄但不避孕的妇女请勿应用左乙拉西坦。在合用其他抗癫痫药物时,怀孕期间的生理变化会影响左乙拉西坦浓度,曾有报道妊娠期间左乙拉西坦的血浆浓度降低。在妊娠晚期,左乙拉西坦浓度的降低更明显(最高可达至妊娠前基线浓度的60%)。应确保给予服用左乙拉西坦的孕妇适当的临床指导。突然停用抗癫痫药物治疗,可能使病情恶化,进而有害于孕妇和胎儿。哺乳:动物试验表明左乙拉西坦可以从乳汁中分泌,所以,不建议患者在服药期间同时哺乳。然而,若在哺乳期内必须服用左乙拉西坦治疗,则需慎重考虑该治疗的利益/风险与哺乳的重要性。生殖:动物研究确认对动物的生育力无影响(见临床前安全数据),但尚无临床研究资料提供是否对人类的生育力有影响。儿童用药:左乙拉西坦对于治疗1个月以下的婴儿患者,目前尚无充足的临床疗效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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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2型糖尿病 |
用于成人、儿童及一个月以上婴幼儿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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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系第二代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为高活性亲胰岛β细胞剂,与胰岛β细胞膜上的特异性受体结合,可诱导产生适量胰岛素,以降低血糖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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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2.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3.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或过量用药都可以引起低血糖。4.若发生低血糖,一般只需进食糖、糖果或甜饮料即可纠正,如仍不见效,应立即就医。少数严重者可静脉给葡萄糖。5.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代之以其他降糖药或胰岛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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