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甲营养不良,20甲营养不良,脂溢性皮炎,神经性呕吐,营养不良,烧伤,小儿充血性心力衰竭,肠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充血性心力衰竭,酒精中毒,心力衰竭,肝硬化,皮炎,腹泻,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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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维生素B6。 |
本品主要成份为匹维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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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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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462 |
国药准字H20133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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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甲营养不良,20甲营养不良,脂溢性皮炎,神经性呕吐,营养不良,烧伤,小儿充血性心力衰竭,肠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充血性心力衰竭,酒精中毒,心力衰竭,肝硬化,皮炎,腹泻,癌 |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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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肌内或静脉注射: 1.1次50mg~100mg,1日1次。 2.环丝氨酸中毒的解毒时,每日300mg或300mg以上。 3.异烟肼中毒解毒时,每1g异烟肼给1g维生素B6静注。 |
成人:常用推荐剂量3-4片/天,少数情况下,如有必要可增至6片/天。为钡灌肠做准备时,应于检查前三天开始用药,剂量为4片/天。切勿咀嚼或掰碎药片,宜在进餐时用水吞服。不要在卧位时或临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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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极少数人中观察到轻微的胃肠不适。极个别人出现皮疹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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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接受大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乳母摄入正常需要量对婴儿无不良影响。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见致畸作用,在临床应用中,目前尚缺乏评价匹维溴铵的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的充足资料,故妊娠期间禁止服用。另外在妊娠晚期摄入溴化物,可能影响新生儿神经系统 (低张和镇静)。由于尚无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资料,哺乳期间应避免服用。儿童用药: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老年用药:据现有资料,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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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甲营养不良,20甲营养不良,脂溢性皮炎,神经性呕吐,营养不良,烧伤,小儿充血性心力衰竭,肠炎,甲状腺功能亢进,充血性心力衰竭,酒精中毒,心力衰竭,肝硬化,皮炎,腹泻,癌 |
对症治疗与肠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排便异常和胃肠不适;对症治疗与胆道功能紊乱有关的疼痛;为钡灌肠做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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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维生素B6对下列情况未能证实确实疗效,如痤疮及其他皮肤病、酒精中毒、哮喘、肾结石、精神病、偏头痛、经前期紧张、刺激乳汁分泌、食欲不振。不宜应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未经证实有效的疾病。2.维生素B6影响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病的疗效,但对卡比多巴的疗效无影响。3.对诊断的干扰、尿胆原试验呈假阳性。 |
食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慎用,如果您有疑问,请咨询医师或药剂师。 为避免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请告诉医师或药剂师您正在接受的其他医药治疗。 如正在服药期间发现妊娠,请向医生咨询,由医生判断是否继续治疗。 哺乳期间,不建议使用本品 建议孕期不使用本品 通常在孕期或哺乳期,服用任何药物之前,应首先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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