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格旺(阿法骨化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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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骨质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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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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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TEIJINPHARMALIMITEDIWAKUNIPHARMACEUTICALFACTO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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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00371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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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骨质疏松, |
本品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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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在充分控制患者正常血钙值的基础上,调整本品的服用量。慢性肾衰竭和骨质疏松症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5-1.0ug。但应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甲状旁腺机能低减症,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所致的疾病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1.0-4.0ug,口服。但应按疾病、年龄、症状、病情适当增减用量。儿童对小儿的骨质疏松症,常用量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1-0.03ug/kg。其他疾病时,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5-0.1ug/kg。但应按病情、症状适当增减 |
每日三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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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年龄小于18岁禁用; 2.已知对硝酸盐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低血容量症患者禁用; 4.由脱水或失血引起的脑损伤、颅内出血、脑供血不足、偏头痛、复发性头痛患者禁用; 5.心输出主动脉狭窄、心脏瓣膜狭窄、心肌异常增生性心脏疾病、心包炎、限制心脏正常跳动、心宝积液、阻碍心脏正常跳动患者禁用; 6.重度贫血、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7.严重肝脏疾病、心力衰竭、严重肾脏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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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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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年龄小于18岁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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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骨质疏松, |
本品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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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后,由肠道迅速被吸收到血液中,受肝脏微粒体的25羟化酶的作用,侧链的第25位被羟化,成为有活性的物质1α,25-(OH)2D3,分布于肠道及骨骼等靶组织,与受体结合促进肠道钙吸收和骨形成等一系列生理活性。促进肠道吸收钙及升高血钙作用:给缺乏维生素D的大白鼠和摘除肾脏的大白鼠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实验结果,证实本品有促进肠道钙吸收及血钙上升的作用。促进骨形成作用:通过孵化9日的鸡胚组织培养的研究结果,证明正常的骨形成中1α,25-(OH)2D3是必需的。肾切除的大白鼠:在肾部分切除而出现许多较多骨吸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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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给有高磷血症的患者服用时,要并用磷酸结合剂使血清磷值下降。为了预防过量给药,在本品服用期间,应定期测定血清钙值,调整服药量以避免导致高钙血症。在发生高血钙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在血清钙值恢复正常后,再开始减量服药。 |
1.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 2.用后请洗手;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 5.本品性状发生变化时禁止使用; 6.请讲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包括治疗胸痛和其他心脏病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部分患者使用本品尤其是首次使用,可能导致头晕、头重、视力模糊、头痛或疲劳,驾驶员或机器操作者人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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