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格旺(阿法骨化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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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骨质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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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法骨化醇) |
本品主要成分:福莫司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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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TEIJINPHARMALIMITEDIWAKUNIPHARMACEUTICALFACTO |
海南中化联合制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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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00371 |
国药准字H2006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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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骨质疏松, |
垂体腺瘤,脑下垂体腺瘤,黑色素瘤,脑垂体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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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在充分控制患者正常血钙值的基础上,调整本品的服用量。慢性肾衰竭和骨质疏松症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5-1.0ug。但应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甲状旁腺机能低减症,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所致的疾病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1.0-4.0ug,口服。但应按疾病、年龄、症状、病情适当增减用量。儿童对小儿的骨质疏松症,常用量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1-0.03ug/kg。其他疾病时,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5-0.1ug/kg。但应按病情、症状适当增减 |
1.本品必须在医生严格指导下用药。 2.在使用前立即配制溶液。溶液一经配制,必须在避光条件下给予。 3.静脉输注控制在1小时以上。用4ml安瓿瓶内的无菌乙醇溶液将福莫司汀瓶中的内容物溶解,然后计算好用药剂量,将溶液用250ml5%等渗葡萄糖稀释后,用于静脉输注。 4.单一药剂化疗包括: (1)诱导治疗:每周一次连续三次后,停止用药4~5周。 (2)维持治疗:每三周治疗一次,通常使用剂量100mg/㎡。 5.联合化疗:去掉诱导治疗中的第三次给药,剂量维持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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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妊娠和哺乳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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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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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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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骨质疏松, |
垂体腺瘤,脑下垂体腺瘤,黑色素瘤,脑垂体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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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后,由肠道迅速被吸收到血液中,受肝脏微粒体的25羟化酶的作用,侧链的第25位被羟化,成为有活性的物质1α,25-(OH)2D3,分布于肠道及骨骼等靶组织,与受体结合促进肠道钙吸收和骨形成等一系列生理活性。促进肠道吸收钙及升高血钙作用:给缺乏维生素D的大白鼠和摘除肾脏的大白鼠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实验结果,证实本品有促进肠道钙吸收及血钙上升的作用。促进骨形成作用:通过孵化9日的鸡胚组织培养的研究结果,证明正常的骨形成中1α,25-(OH)2D3是必需的。肾切除的大白鼠:在肾部分切除而出现许多较多骨吸 |
为亚硝基脲类的抗有丝分裂的细胞抑制剂,具有烷化和氨甲酰基化作用,动物实验显示其有广谱抗肿瘤活性。其化学结构中含有一个丙氨酸的生物等配物(1-氨乙基磷酸)易于穿透细胞和通过血脑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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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给有高磷血症的患者服用时,要并用磷酸结合剂使血清磷值下降。为了预防过量给药,在本品服用期间,应定期测定血清钙值,调整服药量以避免导致高钙血症。在发生高血钙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在血清钙值恢复正常后,再开始减量服药。 |
从诱导治疗开始到维持治疗开始,推荐的间隔期是8周,在两个维持治疗周期之间,推荐的间隔期是3周。维持治疗只可考虑用于血小板/或粒细胞计数适宜,即二者分别为≥10万/mm3和≥2000/mm3的患者。推荐在诱导治疗中或后进行肝功能检查。不推荐将本药用于过去4周内用过化疗或6周内用过亚硝基脲类药物治疗的患者。每次用药前,都应做血细胞计数,并根据血液学状态调整剂量。指导原则:血小板≥10万/mm3和粒细胞≥2000/mm3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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