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格旺(阿法骨化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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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骨质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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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法骨化醇) |
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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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TEIJINPHARMALIMITEDIWAKUNIPHARMACEUTICALFACTO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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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00371 |
国药准字H20080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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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骨质疏松, |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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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在充分控制患者正常血钙值的基础上,调整本品的服用量。慢性肾衰竭和骨质疏松症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5-1.0ug。但应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甲状旁腺机能低减症,其它维生素D代谢异常所致的疾病通常成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1.0-4.0ug,口服。但应按疾病、年龄、症状、病情适当增减用量。儿童对小儿的骨质疏松症,常用量为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1-0.03ug/kg。其他疾病时,1日1次,口服阿法骨化醇0.05-0.1ug/kg。但应按病情、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加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 1.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 2.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 3.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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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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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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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一次口服本品1g,可在乳汁中测得少量药物(儿童用药:尚无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使用头孢丙烯的安全性和疗效的资料。然而,已有有关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在新生儿体内蓄积(由于在此年龄段儿童药物半衰期延长)的报道。老人用药:健康老年志愿者(大于65岁)给予1g头孢丙烯,与20-40成人相比,AUC升高3.%-60%,肾清除率下降40%。临床研究显示,当老年人接受和成人同样剂量时,安全有效性是可以接受的,且和非老年患者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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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骨质疏松, |
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性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发作,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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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口服后,由肠道迅速被吸收到血液中,受肝脏微粒体的25羟化酶的作用,侧链的第25位被羟化,成为有活性的物质1α,25-(OH)2D3,分布于肠道及骨骼等靶组织,与受体结合促进肠道钙吸收和骨形成等一系列生理活性。促进肠道吸收钙及升高血钙作用:给缺乏维生素D的大白鼠和摘除肾脏的大白鼠服用阿法骨化醇的实验结果,证实本品有促进肠道钙吸收及血钙上升的作用。促进骨形成作用:通过孵化9日的鸡胚组织培养的研究结果,证明正常的骨形成中1α,25-(OH)2D3是必需的。肾切除的大白鼠:在肾部分切除而出现许多较多骨吸 |
1.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广谱抗菌作用。2.体外试验证明,本品对革兰阳性需氧菌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的作用明显,对坚忍肠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表皮葡萄球菌、腐生葡萄球菌、Warnei葡萄球菌、无乳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草绿色链球菌具抑制作用。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和粪肠球菌无效。对革兰阴性需氧菌的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高度敏感;可抑制Diversus枸橼酸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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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给有高磷血症的患者服用时,要并用磷酸结合剂使血清磷值下降。为了预防过量给药,在本品服用期间,应定期测定血清钙值,调整服药量以避免导致高钙血症。在发生高血钙时,应立即停止服用。在血清钙值恢复正常后,再开始减量服药。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确诊或疑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患者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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