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亚临床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病,小儿散发性甲状腺肿,小儿散发性甲肿,小儿单纯性甲状腺肿,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舌甲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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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丙硫氧嘧啶。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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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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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082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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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亚临床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病,小儿散发性甲状腺肿,小儿散发性甲肿,小儿单纯性甲状腺肿,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舌甲状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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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于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6片),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omg(3~8片),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12片)。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1~3片),视病情调整,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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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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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小儿用药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老人用药: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时,应加用甲状腺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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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亚临床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病,小儿散发性甲状腺肿,小儿散发性甲肿,小儿单纯性甲状腺肿,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舌甲状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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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止甲状腺内丙硫氧嘧啶片酪氨酸碘化及碘化酪氨酸的缩合,从而抑制甲状腺素的合成。同时,在外周组织中抑制T4变为T3,使血清中活性较强的T3含量较快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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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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