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亚临床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病,小儿散发性甲状腺肿,小儿散发性甲肿,小儿单纯性甲状腺肿,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舌甲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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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丙硫氧嘧啶。 |
主要成分为托伐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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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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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082 |
国药准字H2011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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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亚临床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病,小儿散发性甲状腺肿,小儿散发性甲肿,小儿单纯性甲状腺肿,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舌甲状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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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于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6片),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omg(3~8片),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12片)。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1~3片),视病情调整,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本品通常的起始剂量是15mg,每日一次,餐前餐后服药均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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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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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小儿用药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老人用药: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时,应加用甲状腺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对怀孕妇女使用托伐普坦片尚无足够且具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在动物试验中,发生了颚裂、短肢、小眼畸形、骨骼畸形、胎仔体重下降、骨化延迟、胚胎死亡。本品没有在孕妇中进行对照试验。对于孕妇能否使用托伐普坦,仅在判定治疗获益大于对胎儿的危险性后方可在孕期使用本品。本品对人体分娩、生产的影响尚不清楚。本品在乳汁中是否有分布尚不清楚。哺乳期大鼠经口给予托伐普坦时,托伐普坦可经乳汁排泄。由于很多药物都可经人乳汁排泄,且托伐普坦可能会给乳幼儿带来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应根据需要决定母亲服用分托伐普坦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中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本品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老年用药:在临床试验中所有接受托伐普坦片治疗的低血钠症患者中,42%的人年龄≥65岁,19%的患者年龄≥75岁。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差别,且在其他临床经验中,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的反应也没有不同,但是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年龄增加对托伐普坦血药浓度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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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亚临床甲状腺机能亢进,小儿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病,小儿散发性甲状腺肿,小儿散发性甲肿,小儿单纯性甲状腺肿,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舌甲状 |
本品用于治疗临床上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的患者。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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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止甲状腺内丙硫氧嘧啶片酪氨酸碘化及碘化酪氨酸的缩合,从而抑制甲状腺素的合成。同时,在外周组织中抑制T4变为T3,使血清中活性较强的T3含量较快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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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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