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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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美洛昔康。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地孕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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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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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43 |
国药准字H20084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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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
醋酸甲地孕酮片: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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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粒),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1粒)。2.骨关节炎:7.5毫克(1粒)/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2粒)/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1粒)/天。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1粒)/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2粒)。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年人使用。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醋酸甲地孕酮片: 1、口服,须遵医嘱用药。 2、用量: (1)乳腺癌,每天160mg,一次或分次口服用。 (2)子宫内膜癌,每天40mg-320mg,一次或分次口服用。 (3)至少连续治疗两个月,本品的有效性有可能显示。 醋酸甲地孕酮分散片: 1、一般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 2、高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2—4次。 醋酸甲地孕酮胶囊: 1、一般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 2、高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2-4次。 醋酸甲地孕酮软胶囊: 1、乳腺癌:160mg/日(一次或分次口服)。 2、子宫内膜癌:40-320mg/日(一次或分次口服)。 3、一般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1次。 4、高剂量:每次160mg,口服,每日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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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禁用于妊娠诊断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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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老人用药: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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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
醋酸甲地孕酮片:用于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包括子宫内膜癌和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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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 |
1、与其它孕酮类药物相似,但一般较轻。 2、体重增加为本品常见不良反应,是由于体内脂肪和体细胞体积增加所致,而不一定伴有液体潴留。 3、对于晚期癌症恶病质及体重下降患者,这种副作用常常是有益的。 4、血栓栓塞现象罕见报道,包括血栓性静脉炎及肺动脉栓塞。 5、其它反应可引起乳房疼、溢乳、阴道流血、月经失调、脸潮红。 6、也有肾上腺皮质醇作用,满月脸、高血压、高血糖。 7、子宫出血发生率为1-2%。 8、偶见恶心及呕吐,罕见呼吸困难、心衰、皮疹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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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 |
1、育龄妇女在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免怀孕。 2、建议对接受治疗的病人进行常规的密切监察。 3、具有血栓性静脉炎病史的病人应慎用。 4、本品不可替代通常的手术、放疗和化疗治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由于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孕酮类药物对胎儿具有潜在性伤害,故不应推荐在妊娠期头四个月内应用本品。 (2)本品对于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的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6、儿童用药: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得到证明。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在研究中醋酸甲地孕酮的使用剂量已高达1600mg/日达6个月或更长时间,尚未发现急性毒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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