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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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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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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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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吾琰(美洛昔康胶囊)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
主要成分

美洛昔康。

他唑巴坦钠,哌拉西林钠

生产企业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243

国药准字H199901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本品适用于对哌拉西林耐药,但对他唑巴坦/哌拉西林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引起的中、重度下述感染:1、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和拟杆菌属(脆弱拟杆菌、卵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所致的阑尾炎(伴发穿孔或脓肿)和腹膜炎。2、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非复杂性和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包括蜂窝织炎、皮肤脓肿、缺血性或糖尿性足部感染。3、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所致的产后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性疾病。4、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社区获得性肺炎(仅限中度)。5、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中、重度医院获得性肺炎(医院内肺炎)。

用法用量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粒),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1粒)。2.骨关节炎:7.5毫克(1粒)/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2粒)/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1粒)/天。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1粒)/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2粒)。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年人使用。

  将适量本品用20毫升稀释液(0.9%氯化钠注射液或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后,立即加入250毫升液体(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次至少30分钟,疗程为7—10天。医院获得性肺炎疗程为7—14天。并可根据病情及细菌学检查结果进行调整。   对于正常肾功能(肌酐清除率大于等90毫升/分)患者,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3.375g(含哌拉西林钠3g和他唑巴坦钠0.375g)静脉滴注,每6小时1次。治疗医院内肺炎时,起始量为每次3.375g,每4小时1次,同时合并使用氨基糖首类药物,如果末分离出绿脓假单胞菌,可根据感染程度及病情考虑停用氨基糖首类药物。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的用量见下表:   肌酐清除率(毫升/分)推荐用量  >40—90每次3.375g,每6小时1次,每日总星12g/1.5g  20—40每次2.25g,每6小时1次,每日总量8g/1.0g  <20每次2.25g,每1日1时1次,每日总星6g/0.75g   对于血透患者,每次最大剂量为2.25g,每日8小时1次,并在每次血透后可追加0.75g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本品禁用于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或β—内酷胺酶抑制药过敏事宜。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老人用药: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清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少量哌拉西林可自母乳中排泄,使婴儿致敏,出现腹泻、念珠菌感染和皮疹,故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应适当调整剂量。

成分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本品适用于对哌拉西林耐药,但对他唑巴坦/哌拉西林敏感的产β—内酰胺酶的细菌引起的中、重度下述感染:1、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和拟杆菌属(脆弱拟杆菌、卵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所致的阑尾炎(伴发穿孔或脓肿)和腹膜炎。2、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非复杂性和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包括蜂窝织炎、皮肤脓肿、缺血性或糖尿性足部感染。3、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大肠杆菌所致的产后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性疾病。4、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社区获得性肺炎(仅限中度)。5、由耐哌拉西林、产β—内酰胺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中、重度医院获得性肺炎(医院内肺炎)。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

本品为哌拉西林钠和他唑巴坦钠组成的复方制剂。哌拉西林为广谱半合成青霉素类抗生素,他唑巴坦为β内酰胺酶抑制剂。本品对哌拉西林敏感的细菌和产β内酰胺酶耐哌拉西林的下列细菌有抗菌作用。革兰氏阴性茵:大多数质粒介导的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下列细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催产克雷伯氏菌、肺炎克雷伯氏菌)、变形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沙门氏菌属、志贺氏菌属、淋病亲瑟氏菌、脑膜炎双球菌、莫根杆菌属、嗜血杆菌属(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多杀巴氏杆菌、耶尔森菌属、弯曲菌属、阴道加特纳菌。染色体介导的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下列细茵:弗劳地枸橼酸菌、产异枸橼酸菌、普鲁威登斯菌属、莫根杆菌、沙雷菌属(粘质沙雷氏菌、液压沙雷氏菌);绿脓杆菌和其他假单胞菌属(洋葱假单胞菌、荧光假单胞菌)、嗜麦芽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革兰氏阳性茵: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99下列细菌: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酿脓链球菌、牛链球菌、无乳链球菌、绿色链球菌、C族和G族链球菌)、肠球菌属(粪肠球菌、屎肠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包括MRSA)、腐生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德杆菌、奴卡菌属。厌氧茵:产和不产β内酰胺酶的下列细菌:拟杆菌属(二路拟杆菌、二向拟杆菌、多毛拟杆菌、产黑色素拟杆菌、口腔拟杆菌)、脆弱拟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普通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单形拟杆菌、不解糖拟杆菌)、消化链球菌属、梭状芽胞杆菌属(难辨梭菌、产气荚膜杆菌)、韦荣氏球菌属、放线菌属。

注意事项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

  1、在使用本品前,应详细询问患者对青霉素类药物、头孢菌素类药物、β—内酰胺酶抑制剂有无过敏史。治疗中,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包括吸氧、静脉应用糖皮质激素等。   2、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是否有伪膜性肠炎发生。若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等。   3、本品含钠、需要控制盐摄入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定期检查血清电解质水平;对于同时接受细胞毒药物或利尿剂治疗的患者,要警惕发生低血钾症的可能。   4、当治疗由绿脓假单胞菌引起的医院内肺炎时,应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使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应定期检查造血功能,特别是对疗程大于等于21天的患者。   7、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有效性尚不清楚。   8、现有的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对于医院内下呼吸道感染及复杂性尿路感染的疗效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