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美洛昔康。 |
本品主要成份为:非诺洛芬钙。其化学名称为:?-甲基-3-苯氧基-苯乙酸钙二水合物。 分子式:C30H26CaO6·2H2O 分子量:558.64 |
|
| 生产企业 |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第一制药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43 |
国药准字H4102302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
适用于各种关节炎,包括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及其他软组织疼痛。亦用于其他疼痛如痛经、牙痛、损伤及创伤性痛等。 |
|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粒),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1粒)。2.骨关节炎:7.5毫克(1粒)/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2粒)/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1粒)/天。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1粒)/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2粒)。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年人使用。 |
成人常用量:口服。 1 抗风湿:每次0.3~0.6g,依病情轻重每天服3~4次。 2 镇痛(轻至中等度疼痛或痛经):每次0.2g,每4~6小时一次。成人一日最大限量为3.2g。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
1、对该药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障碍者禁用。 3、阿司匹林及其它非甾体类消炎止痛药诱发的哮喘、鼻炎、风疹等患者禁用该药。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老人用药: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没有相关安全性和剂量参考研究,不建议该药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在乳汁中仅有微量排出,孕妇及乳母用药问题尚缺乏资料。 |
|
| 成分 |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
适用于各种关节炎,包括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及其他软组织疼痛。亦用于其他疼痛如痛经、牙痛、损伤及创伤性痛等。 |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 |
本品亦为苯丙酸衍生物,属非甾体抗炎药;通过对环氧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因此减轻组织充血、肿胀、降低周围神经痛觉的敏感性。它通过下丘脑体温调节中心而起解热作用。口服后1小时内起效,持续3-4小时。 |
|
| 注意事项 |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出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对诊断的干扰:①因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出血时间可延长:②本品可使血钾浓度增高;③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本品可影响血T3的测定结果(假性升高)。 (3)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恢复。 (4)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5)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6)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7)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8)有消化性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9)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10)长时间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