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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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美洛昔康。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胺基]-2-丙醇富马酸盐。 分子式:(C18H31NO4)2·C4H4O4 分子量:49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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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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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43 |
国药准字H1999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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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
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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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粒),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1粒)。2.骨关节炎:7.5毫克(1粒)/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2粒)/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1粒)/天。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1粒)/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2粒)。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年人使用。 |
应用本品必须根据个体化原则。通常初始剂量每次5mg,每日一次,口服。有些患者可能合适的初始剂量为2.5mg(如支气管痉挛病)。如果5mg的抗高血压疗效不够,剂量可增至10mg-20mg。患者有肝脏损害(肝炎或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肌苷清除率小于40ml/min)时,初始剂量每日2.5mg,在剂量递增时要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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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
1本品过敏。 2心源性休克。 3低血压。 4明显的心功能不全。 5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和明确的窦性心动过缓。 6二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7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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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老人用药: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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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
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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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 |
1药理本品为选择性β1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临床上用于降低血压。在治疗剂量范围内,本品无明显的膜稳定作用或内在拟交感作用。高剂量时(320mg)可抑制β2肾上腺素能受体(β2受体主要位于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对β1受体的选择性是阿替洛尔的4倍。 2毒理小鼠服用本品250mg/kg/日20~24月,大鼠服用本品125mg/kg/日26月,未观察到潜在的致癌事件。按体重计算,这两个剂量分别是人体最大推荐剂量20mg(或0.4mg/kg/日对50kg的个体)的625倍和312倍;按体表面积计算,分别是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59倍和64倍。微生物致突变试验,中华仓鼠V76细胞、小鼠和大鼠的突变试验研究中,均未发现潜在的致突变事件。大鼠生殖研究表明,本品剂量达150mg/kg/日时,或分别达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375倍(体重换算)和77倍(体表面积换算)时,均未显示损害生育功能。哺乳期大鼠的乳汁中可以监测到本品(在小于2%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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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 |
1肾或肝功能损害时,要注意调整本品使用剂量。 2β阻滞剂可能抑制心肌收缩而加重心功能不全。重度心功能不全患者应该避免使用β阻滞剂。但是心功能不全代偿者,应用β阻滞剂可能有必要,但应用时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至临床需要之剂量。 3无心功能不全病史的患者,应警惕连续使用β阻滞剂可能诱发心功能不全。 4一旦出现心功能不全和/或加重心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停用本品。继续使用β阻滞剂者,须在使用其他治疗心功能不全的药物同时应用。 5突然停用β阻滞剂,可能引发心绞痛恶化和心肌梗死或室性心律失常。因此,没有医生的建议停止或中断本品治疗时须谨慎。建议患者在密切观察下,大约一周内逐渐减量停药。 6嗜铬细胞瘤单用本品致血压骤升,必须同时给以α阻滞剂。 7β阻滞剂能引发或加重周围血管病患者的症状,要格外谨慎给药。 8支气管痉挛病的患者一般不能应用β阻滞剂治疗。由于本品为选择性β1阻滞剂,谨慎应用于其他抗高血压治疗无反应或不能耐受的支气管痉挛患者时,最低初始剂量为2.5mg。同时备用β2激动剂(支气管扩张剂)。 9本品在围手术期连续使用,合用有心肌抑制功能的麻醉药如乙醚、环丙烷、三氯乙烯等时要特别小心。 10β阻滞剂可能掩盖某些低血糖症状,如心动过速。本品是β1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很少发生非选择性β阻滞剂潜在的胰岛素诱导的低血糖,和延迟血糖水平恢复的作用。但是若患者是自发性低血糖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应警惕可能发生上述情况,用药时需谨慎。 11β阻滞剂可能掩盖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如心动过速。β阻滞剂突然停用可能使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恶化或导致甲状腺危象。 12有严重过敏史史的患者,使用β阻滞剂可引发过敏反应,并对治疗过敏的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可能没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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