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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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美洛昔康。 |
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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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
乐普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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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43 |
国药准字H2016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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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心肌梗死、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混合型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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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粒),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1粒)。2.骨关节炎:7.5毫克(1粒)/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2粒)/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1粒)/天。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1粒)/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2粒)。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年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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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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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老人用药: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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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心肌梗死、脑卒中、高血压、糖尿病、混合型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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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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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 |
1.骨骼肌阿托伐他汀和其它他汀类药物偶有少数因横纹肌溶解引起肌红蛋白尿继发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病例报告。肾损害病史可能是出现横纹肌溶解的一个危险因素,这类患者需密切监测药物对骨骼肌的影响。与其它他汀类药物一样,阿托伐他汀偶可引起肌病(肌病定义为肌肉疼痛或肌肉无力,同时伴有肌酸磷酸激酶CPK超过正常值上限10倍以上)。高剂量阿托伐他汀与某些特定药物如环孢霉素或CYP3A4强抑制剂(如克拉霉素、伊曲康唑和HIV蛋白酶抑制剂)联合用药可增加肌病或横纹肌溶解症的风险。对于任何弥漫性肌痛、肌肉压痛或无力,和/或显著的肌酸磷酸激酶升高的患者应考虑为肌病。应建议患者立即报告原因不明的肌肉疼痛、肌肉压痛或肌肉无力,尤其是伴有不适或发热时。如果出现肌酸磷酸激酶水平显著升高或确诊/疑诊肌病,应中断阿托伐他汀治疗。在这类药物治疗期间如果同时应用环孢霉素A、纤维酸衍生物(贝特类药物)、红霉素、克拉霉素、利托那韦加沙奎那韦或洛匹那韦加利托那韦联用、烟酸或咪唑类抗真菌药则增加肌病的危险。医生在考虑联合应用阿托伐他汀和纤维酸衍生物(贝特类药物)、红霉素、克拉霉素、利托那韦加沙奎那韦或洛匹那韦加利托那韦联用、免疫抑制药、咪唑类抗真菌药或调脂剂量的烟酸治疗时,应仔细权衡潜在的利益和风险,并应认真监测患者的任何肌肉疼痛、肌肉压痛或肌肉无力的体征和症状,尤其是在治疗开始的数月及任何一种药物剂量上调期间。当阿托伐他汀与前面提到的药物(见【药物相互作用】)同时应用时,应考虑降低阿托伐他汀的起始剂量和维持剂量。在这种情况下,要考虑定期进行肌酸磷酸激酶的测定,但这样的监测不能确保可以预防严重肌病的发生。2.肝功能异常同其它降脂治疗一样,他汀类药物可引起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临床试验结果显示接受立普妥治疗的患者有0.7%出现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2次或2次以上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用药剂量为10、20、40和80mg的患者转氨酶异常的发生率分别为0.2%、0.2%、0.6%和2.3%。临床试验中服用立普妥的患者观察到以下结果。1例患者出现黄疸,其它患者肝功能检查(LFT)指标的升高与黄疸及其它临床体征或症状无关。降低用药剂量、药物中断或停止用药后,转氨酶水平恢复到或接近治疗前水平而无后遗症。30例肝功能检查指标持续升高的患者18例在降低立普妥用药剂量的情况下继续治疗。治疗前、治疗开始后12周及剂量增加后12周应检查肝功能,此后应定期(如每半年)检查。通常肝酶异常发生在立普妥治疗前3个月内,患者的转氨酶升高应当监测直至恢复正常。如果ALT或AST持续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3倍以上,建议减低本品用药剂量或停止用药。立普妥应慎用于过量饮酒和/或曾有肝脏疾病史患者。活动性肝病或原因不明的转氨酶持续升高禁用本品。3.内分泌功能他汀类药物能干扰胆固醇合成,从理论上说可抑制肾上腺和(或)性腺类固醇物质的合成。临床研究表明,立普妥不减少基础血浆皮质醇浓度或损害肾上腺储备。他汀类药物对男性生育能力的影响尚无足够的病例研究,对闭经前妇女垂体-性腺轴的影响目前尚不清楚。当他汀类药物与能够降低内源性类固醇激素水平或活性的药物如酮康唑,安体舒通和西咪替丁合用时应谨慎使用。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在一只给予阿托伐他汀120mg/kg/日3个月的雌性犬中出现脑出血。增加剂量给予另一只雌性犬阿托伐他汀280mg/kg/日11周后,在濒死状态处死,也发现脑出血和视神经空泡形成。每公斤体重120mg的剂量如按人类最大给药量每日80mg计算,则其全身暴露约为人血浆曲线下面积(AUC,0-24小时)的16倍。在一项为期2年的研究中,观察到2只雄性犬(一只给药为10mg/kg/日,另一只为120mg/kg/日)各出现一次强直性惊厥。在长期给药2年,剂量最大达400mg/kg/日的小鼠和剂量达100mg/kg/日的大鼠中未观察到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按推荐的人类最大给药量每日80mg计算,这些给药量是人体曲线下面积(0-24)的6-11倍(小鼠)和8-16倍(大鼠)。在给予其它他汀类药物时,观察到犬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损害,特征为血管周围的出血,水肿和单核细胞血管周隙浸润。在临床正常的犬中,化学结构相似的另一本类药物血浆药物水平约高于推荐的人最大剂量30倍时,以剂量依赖性方式产生视神经变性(视网膜一膝状体纤维Wallerian变性)。在近期有卒中或短暂脑缺血发作患者中的应用SPARCL研究(强化降胆固醇治疗预防卒中研究)共纳入4731名近6个月内有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但没有冠心病的患者,接受立普妥80mg或安慰剂治疗。该研究事后分析显示,立普妥80mg组患者出血性卒中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分别为55人[2.3%]和33人[1.4%];HR=1.68;95%CI:1.09-2.59;p=0.0168),两组患者致死性出血性卒中发生率相似(阿托伐他汀和安慰剂组分别为17人和18人),阿托伐他汀组非致死性出血性卒中发生率(38人,1.6%)高于安慰剂组(16人,0.7%)。阿托伐他汀组出血性卒中发生率较高与研究开始时患者的某些基线特征(包括出血性卒中和腔隙性卒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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