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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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美洛昔康。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硫氧嘧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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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中惠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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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43 |
国药准字H20041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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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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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或流质送服吞咽。1.类风湿性关节炎:每天15毫克(2粒),根据治疗后反应,剂量可减至7.5毫克/天(1粒)。2.骨关节炎:7.5毫克(1粒)/天,如果需要,剂量可增至15毫克(2粒)/天。3.对于不良反应有可能增加的病人:治疗开始剂量7.5毫克(1粒)/天。4.严重肾衰竭的病人透析时:剂量不应超过7.5毫克(1粒)/天。美洛昔康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15毫克(2粒)。儿童适用的剂量尚未确定,目前只限于成年人使用。 |
口服用药。 1.成人用量 (1)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分三个阶段。治疗阶段:一日300-400mg(6-8粒),分3-4次服用,重症甲亢可适当加量,极量一日600mg(12粒),症状控制之后逐渐减量,一般需要1-3个月;减量阶段:根据病情、血压及血TSH水平酌情减量,一次可减量50-100mg(1-2粒),3-4周减量一次;(2)维持量阶段:一日50-150mg(1粒-3粒),需服药6-12个月甚至更长。 (3)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手术前准备:术前服用本药使甲状腺功能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后加服两周碘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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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非透析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使用乙酰水杨酸或其他NSAID后出现哮喘﹑鼻腔息肉﹑血管水肿或荨麻疹等症状的病人,小于15岁的儿童﹑青少年,及妊娠﹑哺乳期妇女忌用。 |
1.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2.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亢进者;3.甲状腺癌患者;4.哺乳期妇女;5.严重的肝功能损害;6.严重的白细胞缺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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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临床前的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美洛昔康不应用于孕妇和哺乳者。儿童用药:儿童的适用剂量尚未确定,儿童和年龄小于15岁的青少年禁用。老人用药:对可能有肝﹑肾及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过程中,应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时应加用甲状腺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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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颞下颌关节紊乱综合征,坐骨神经损伤,骨关节病,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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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有关。毒理研究:致癌性:大鼠本品0.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0.4倍)连续经口给药104周及小鼠本品8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2倍)连续经口给药99周均未见本品有致癌作用。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雄性大鼠和雌性大鼠本品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9mg/kg |
1.本品为硫脲类抗甲状腺药物,主要抑制甲状腺素的合成。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阻止摄入到甲状腺内的碘化物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从而阻碍甲状腺激素T4和三碘甲状腺氨酸T3的合成。2.由于本品不能直接对抗甲状腺激素,待已生成的甲状腺激素耗竭后才能产生疗效,故作用较慢。除此之外,本品还抑制外周组织中的T4脱碘生成T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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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与使用其他的NSAID一样,对于具有上消化道病史和正在使用抗凝剂的病人使用本品应该注意,若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该停止使用本品。2.对出现粘膜与皮肤不良反应的病人应特别注意并且考虑停止使用本品。3.NSAID对在维持肾灌注中起支持作用的肾前列腺素的合成有抑制作用。因此对于肾血流和血容量减少的病人,使用NSAID可能助长明显的肾脏失代偿,但停用NSAID后,肾功能通常恢复到用药前水平。下列病人最有可能出现上述反应:脱水病人、充血性心脏衰竭病人、肝硬变病人、肾病变综合疾病人、明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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