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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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丁酰环磷腺苷钙。 |
缬沙坦。化学名称:(S)-N-戊酰基-N-{[2’-(1H-5-四唑基)-4-二苯基]-甲基}-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分子量:4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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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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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49 |
国药准字H2005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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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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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于冠心病:取本品1支溶于生理盐水2毫升中,作肌内注射,每日二次;或取本品2支于5%葡萄糖500亳升中,作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以15天为一疗程,可遵医嘱连续应用2~3疗程。2.风湿性心脏病:将本品1支溶于生理盐水10毫升中,取穴二侧足三里,先针刺穴位,有酸胀等气感,各注射1毫升,即共4毫克,每日1次,15次为一疗程。3.牛皮癣:取本品3~4支溶于生理盐3~5毫升,作肌内注射,每日一次,或以本品3~4支溶于5%葡萄糖500毫升中,作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以2~3周为一疗程,遵医嘱,可延长使用到4~7周。4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2片),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4片),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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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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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18岁以下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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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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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化学合成的环磷腺苷的衍生物,属蛋白激酶激活剂。对细胞的渗透性比环磷腺苷强,且能对抗机体内磷酸二酯酶的降解作用,作用时间较为持久和迅速。可改善心肌缺氧、扩张冠脉、增强心肌收缩力、增加心排血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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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 2. 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血钾症。 3.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要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消除率﹤30ml/min)可能需减量。 4. 肝功能不全患者 不需要调整剂量,但胆道梗塞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服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5. 健康人过量服用本品可能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可采用催吐、洗胃和其它支持疗法。缬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 6. 与双氯芬酸钠等非甾体类化合物合用时注意检查血小板等血细胞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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