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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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丁酰环磷腺苷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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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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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49 |
国药准字H3702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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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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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于冠心病:取本品1支溶于生理盐水2毫升中,作肌内注射,每日二次;或取本品2支于5%葡萄糖500亳升中,作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以15天为一疗程,可遵医嘱连续应用2~3疗程。2.风湿性心脏病:将本品1支溶于生理盐水10毫升中,取穴二侧足三里,先针刺穴位,有酸胀等气感,各注射1毫升,即共4毫克,每日1次,15次为一疗程。3.牛皮癣:取本品3~4支溶于生理盐3~5毫升,作肌内注射,每日一次,或以本品3~4支溶于5%葡萄糖500毫升中,作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以2~3周为一疗程,遵医嘱,可延长使用到4~7周。4 |
成人常用量:每日按体重15mg/kg或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开始时按5~10mg/kg,一周后递增,至能控制发作为止。当每日用量超过250mg时应分次服用,以减少胃肠刺激。每日最大量为按体重不超过30mg/kg、或每日1.8~2.4g。小儿常用量:按体重计与成人相同。也可每日20~30mg/kg,分2~3次服用或每日15mg/kg,按需每隔一周增加5~10mg/kg,至有效或不能耐受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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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表现为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胃肠道痉挛、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 较少见短暂的脱发、便秘、倦睡、眩晕、疲乏、头痛、共济失调、轻微震颤、异常兴奋、不安和烦躁; 长期服用偶见胰腺炎及急性肝坏死; 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应定期检查血相; 对肝功能有损害,引起血清碱性磷酸酶和氨基转移酶升高,服用2个月要检查肝功能; 偶有过敏; 偶有听力下降和可逆性听力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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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能通过胎盘、动物试验有致畸的报道,孕妇应权衡利弊、慎用。本品亦可分泌入乳汁,浓度为母体血药1%~10%。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可蓄积在发育的骨骼内,应注意。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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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
主要用于单纯或复杂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大发作的单药或合并用药治疗,有时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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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化学合成的环磷腺苷的衍生物,属蛋白激酶激活剂。对细胞的渗透性比环磷腺苷强,且能对抗机体内磷酸二酯酶的降解作用,作用时间较为持久和迅速。可改善心肌缺氧、扩张冠脉、增强心肌收缩力、增加心排血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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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2.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3.外科系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定期作全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 5.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6.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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