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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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丁酰环磷腺苷钙。 |
紫金龙。辅料为:氯化钠、硫脲、聚维酮、尼泊金乙酯0.045%、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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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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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49 |
国药准字Z20053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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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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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于冠心病:取本品1支溶于生理盐水2毫升中,作肌内注射,每日二次;或取本品2支于5%葡萄糖500亳升中,作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以15天为一疗程,可遵医嘱连续应用2~3疗程。2.风湿性心脏病:将本品1支溶于生理盐水10毫升中,取穴二侧足三里,先针刺穴位,有酸胀等气感,各注射1毫升,即共4毫克,每日1次,15次为一疗程。3.牛皮癣:取本品3~4支溶于生理盐3~5毫升,作肌内注射,每日一次,或以本品3~4支溶于5%葡萄糖500毫升中,作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以2~3周为一疗程,遵医嘱,可延长使用到4~7周。4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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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不含阿托品类药物;不扩大瞳孔,不影响眼的调节。点药后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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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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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
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近视、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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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化学合成的环磷腺苷的衍生物,属蛋白激酶激活剂。对细胞的渗透性比环磷腺苷强,且能对抗机体内磷酸二酯酶的降解作用,作用时间较为持久和迅速。可改善心肌缺氧、扩张冠脉、增强心肌收缩力、增加心排血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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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该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3.平时有头痛,眼胀,视疲劳,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 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 9.打开瓶盖后, 15天内用完。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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