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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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二丁酰环磷腺苷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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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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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649 |
国药准字H2000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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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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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用于冠心病:取本品1支溶于生理盐水2毫升中,作肌内注射,每日二次;或取本品2支于5%葡萄糖500亳升中,作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以15天为一疗程,可遵医嘱连续应用2~3疗程。2.风湿性心脏病:将本品1支溶于生理盐水10毫升中,取穴二侧足三里,先针刺穴位,有酸胀等气感,各注射1毫升,即共4毫克,每日1次,15次为一疗程。3.牛皮癣:取本品3~4支溶于生理盐3~5毫升,作肌内注射,每日一次,或以本品3~4支溶于5%葡萄糖500毫升中,作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以2~3周为一疗程,遵医嘱,可延长使用到4~7周。4 |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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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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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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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绞痛,心肌炎,银屑病,心源性休克,莱姆心脏炎,肌炎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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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化学合成的环磷腺苷的衍生物,属蛋白激酶激活剂。对细胞的渗透性比环磷腺苷强,且能对抗机体内磷酸二酯酶的降解作用,作用时间较为持久和迅速。可改善心肌缺氧、扩张冠脉、增强心肌收缩力、增加心排血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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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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