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螺旋体感染,风湿热,感染性心内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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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青霉素V钾。 |
甲壳、制何首乌、茵陈、丹参、牛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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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博奥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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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179 |
国药准字Z20050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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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螺旋体感染,风湿热,感染性心内膜炎 |
消化湿浊,活血散结、补益肝肾。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湿浊内蕴,气滞血瘀或兼有肝肾不足郁热证,症见肝区闷胀不适或闷痛、耳鸣、胸闷气短、肢麻体重、腰膝酸软、口苦口粘、尿黄、舌质暗红,苔薄黄腻、脉或弦数或弦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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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 (1)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0m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2)肺炎球菌感染:一次250~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4)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2.0~500mg,每6~8小时1次。 (5)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50mg,一日2次。 (6)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2g,6小时后再加服1g。 2.儿童。 (1)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 |
口服,一次5粒,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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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临床试验过程中,试验组有1例大便次数增多,每日2-3次,轻度,经判断可能与药物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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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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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螺旋体感染,风湿热,感染性心内膜炎 |
消化湿浊,活血散结、补益肝肾。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湿浊内蕴,气滞血瘀或兼有肝肾不足郁热证,症见肝区闷胀不适或闷痛、耳鸣、胸闷气短、肢麻体重、腰膝酸软、口苦口粘、尿黄、舌质暗红,苔薄黄腻、脉或弦数或弦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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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青霉素V是高效抗菌的口服青霉素。它通过抑制细胞壁生物合成而对敏感增殖微生物具有杀菌作用。(2)青霉素V的抗菌谱与苄青霉素相同,包括A、C、G、H、L和M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不产生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奈瑟氏球菌;猪红斑丹毒丝菌;李斯特氏菌;棒状菌;炭疽杆菌;放线菌;链杆菌;多杀巴斯德氏菌;小螺菌和螺旋菌属(如钩端螺旋体、密螺旋体、疏螺旋体和其他螺旋体)以及多数厌氧菌(如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梭杆菌、梭菌等)。对一些肠球菌的菌株(D组链球菌)也有敏感性。2.毒理 |
药理作用:本品可降低乙醇,CCI4、乙硫氨酸以及高脂饲料制备的大鼠脂肪肝模型的血清,肝脏中总胆固醇和甘油三酯的含量,对大鼠脂肪肝有改善作用。 毒理研究:急性毒性实验,按最大耐受量分别给小鼠、大鼠灌胃给药,实验动物未见急性毒性反应。长期毒性实验,给大鼠灌胃6个月,无明显毒性作用和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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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
对于经检查证实由肾病、免疫性疾病、糖尿病引起的高脂血症脂肪肝患者,目前仍无临床试验资料;建议服药过程中配合饮食控制(包括脂肪、酒精摄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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