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头痛,偏头痛,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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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安乃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甲状腺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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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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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173 |
国药准字H2001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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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头痛,偏头痛,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炎,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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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g,最大量不超过100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g。给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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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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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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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甲状腺替代治疗期间,必须严密监护,避免造成过低或过高的甲状腺功能,以免对胎儿及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微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从乳汁中排出。儿童用药: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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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痛经,头痛,偏头痛,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炎,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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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药代动力学】注射给药迅速见效,T1/2约1~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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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它药物混合注射。(5)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7)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8)体弱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应用。【老年患者用药】不宜应用。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 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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