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头痛,偏头痛,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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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安乃近) |
格列美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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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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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173 |
国药准字H2003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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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头痛,偏头痛,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炎,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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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用量:原则上,应根据目标血糖水平调整格列美脲片的剂量。格列美脲片的剂量必须是足以达到目标代谢控制的最低剂量。应用格列美脲片治疗过程中,必须定期测定血糖和尿糖水平。另外,建议定期测定糖化血红蛋白。如果发生漏服的错误,不得通过之后服用更大剂量的药物来纠正。用于处理无法在规定时间服药(尤其是忘记服药或不进餐)或各种原因下无本品口服法按时服药情况的措施必须由医生和病人双方讨论并同意。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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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4200例患者观察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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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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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痛经,头痛,偏头痛,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炎,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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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药代动力学】注射给药迅速见效,T1/2约1~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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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它药物混合注射。(5)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7)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8)体弱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应用。【老年患者用药】不宜应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1型糖尿病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综合征患者,严重肝肾功能损害和透析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治疗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大,需仔细观察,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建议换用胰岛素治疗。 2. 若发生服药差错,如漏服一次药量,不可于下次服药时以大剂量来纠正。当病人的体重或病人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或出现其它情况,导致病人易出现低血糖或高血糖时应考虑调整剂量。为了达到治疗目的-最佳的1.血糖控制,坚持正确饮食、规律而有效的体育锻炼、必要时,实施减肥,与规律服用本药治疗同样重要。 3. 血糖未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临床征象是:尿频加剧、口渴加重、口干和皮肤干燥。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加,需要给予特别观察。 4. 导致低血糖的因素包括: 不愿或者无能力合作(多见于老年患者) ; 营养不良, 饮食无规律或未及时进餐 ; 体力消耗和碳水化合物摄入的不平衡 ; 饮食改变 ; 饮用酒精,特别是在未及时进餐的情况下 ; 肾功能损害 ;肝功严重受损 ; 过量服用 ;某些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的内分泌系统出现失代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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