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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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党参、鳖甲(醋制)、重楼、白术(炒)、黄芪、陈皮、土鳖虫、大黄、桃仁、半枝莲、败酱草、茯苓、薏苡仁、郁金、苏木、牡蛎、茵陈、木通、香附(制)、沉香、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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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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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09 |
国药准字Z2005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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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
健脾理气、化瘀软坚、清热解毒。适用于肝瘀脾虚为主证的原发性肝癌,症见上腹肿块、胁肋疼痛、神疲乏力、食少纳呆、脘腹胀满、心烦易怒、口苦咽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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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r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Ⅱ期原发性肝癌疗程2个月,Ⅲ期原发性肝癌疗程1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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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少数患者服药出现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多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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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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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
健脾理气、化瘀软坚、清热解毒。适用于肝瘀脾虚为主证的原发性肝癌,症见上腹肿块、胁肋疼痛、神疲乏力、食少纳呆、脘腹胀满、心烦易怒、口苦咽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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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生物利用度研究资料表明,本品的平均环孢素生物利用度(AUC)与新山地明一致,而较赛斯平的平均AUC提高20~30%。以1:1由赛斯平转换成本品后,部分患者转变前后的环孢素血药浓度会有一些变化,请遵医嘱,在血药浓度监测的情况下,对服药剂量进行适当调整。环孢素主要分布于血管外的全身各组织中,脂肪内浓度最高,其次为肝、肾上腺和胰腺。血液中33~47%的环孢素存在于血浆中,4~9%存在于淋巴细胞中,5~12%在粒细胞中。41~58%在红细胞中。血浆中90%的环孢素与蛋白(主要为脂蛋白)结合。环孢素经肝脏代谢,已知 |
对小鼠肝癌及乳腺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诱导正常和荷瘤小鼠产生干扰素,提高小鼠天然杀伤细胞活性和增强小鼠巨噬细胞吞噬功能。对扑热息痛和四氯化碳所致小鼠急性肝损伤有一定保护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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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
有明显出血倾向者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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