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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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葡萄糖酸钙0.5克和乳酸钙0.5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乳酸、水蜜桃香精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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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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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09 |
国药准字H2019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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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
用于预防和辅助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拘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女人钙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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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r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 |
饭后口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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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1.可见肠胃不适、嗳气、便秘。2.偶见可发生奶一碱综合征,表现为高血钙、碱中毒及肾功能不全。3.过量长期服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反跳性增高,并可发生高钙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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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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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
用于预防和辅助治疗钙缺乏症,如骨质疏松、手足抽搐症、拘偻病以及儿童、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绝经期妇女、老女人钙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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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生物利用度研究资料表明,本品的平均环孢素生物利用度(AUC)与新山地明一致,而较赛斯平的平均AUC提高20~30%。以1:1由赛斯平转换成本品后,部分患者转变前后的环孢素血药浓度会有一些变化,请遵医嘱,在血药浓度监测的情况下,对服药剂量进行适当调整。环孢素主要分布于血管外的全身各组织中,脂肪内浓度最高,其次为肝、肾上腺和胰腺。血液中33~47%的环孢素存在于血浆中,4~9%存在于淋巴细胞中,5~12%在粒细胞中。41~58%在红细胞中。血浆中90%的环孢素与蛋白(主要为脂蛋白)结合。环孢素经肝脏代谢,已知 |
本品参与骨骼的形成与骨折后骨组织的再建以及肌肉收缩、神经传递、凝血机制并降低毛细血管的渗透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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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
1.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为骨质疏松等疾病的辅助治疗药,第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 治疗期问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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