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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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缬沙坦。化学名称:(S)-N-戊酰基-N-{[2’-(1H-5-四唑基)-4-二苯基]-甲基}-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分子量:4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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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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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09 |
国药准字H2005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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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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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r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2片),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4片),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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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1%,与安慰剂相似。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和水肿,一般程度轻微且呈一过性,多数患者可以耐受。与ACEⅠ相比,干咳的发生率明显减少。其他不良反应包括腹泻、偏头痛,偶尔导致转氨酶增加、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高血钾等,极少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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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18岁以下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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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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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生物利用度研究资料表明,本品的平均环孢素生物利用度(AUC)与新山地明一致,而较赛斯平的平均AUC提高20~30%。以1:1由赛斯平转换成本品后,部分患者转变前后的环孢素血药浓度会有一些变化,请遵医嘱,在血药浓度监测的情况下,对服药剂量进行适当调整。环孢素主要分布于血管外的全身各组织中,脂肪内浓度最高,其次为肝、肾上腺和胰腺。血液中33~47%的环孢素存在于血浆中,4~9%存在于淋巴细胞中,5~12%在粒细胞中。41~58%在红细胞中。血浆中90%的环孢素与蛋白(主要为脂蛋白)结合。环孢素经肝脏代谢,已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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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
1. 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 2. 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血钾症。 3.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要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消除率﹤30ml/min)可能需减量。 4. 肝功能不全患者 不需要调整剂量,但胆道梗塞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服用本品时,应特别慎重。 5. 健康人过量服用本品可能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可采用催吐、洗胃和其它支持疗法。缬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 6. 与双氯芬酸钠等非甾体类化合物合用时注意检查血小板等血细胞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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