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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赛斯平(环孢素口服溶液)

新赛斯平(环孢素口服溶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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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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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赛斯平(环孢素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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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新赛斯平(环孢素口服溶液)
新赛斯平(环孢素口服溶液)
联苯双酯滴丸
联苯双酯滴丸
主要成分

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联苯双酯。  化学名称:4,4’-二甲氧基-5,6,5’,6’-二次甲二氧-2,2’-二甲酸甲酯联苯。  分子式:C20H18O10  分子量:418.36

生产企业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协和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009

国药准字H110209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临床用于慢性迁延型肝炎伴ALT升高者,也可用于化学毒物、药物引起的ALT升高。

用法用量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r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

口服:一次7.5mg(5丸),一日3次,必要时一次9~15mg(6~10丸),一...

副作用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个别病例可出现口干、轻度恶心,偶有皮疹发生,一般加用抗变态反应药物后即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酌减。 ?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本品。 ?

成分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临床用于慢性迁延型肝炎伴ALT升高者,也可用于化学毒物、药物引起的ALT升高。

药理作用

生物利用度研究资料表明,本品的平均环孢素生物利用度(AUC)与新山地明一致,而较赛斯平的平均AUC提高20~30%。以1:1由赛斯平转换成本品后,部分患者转变前后的环孢素血药浓度会有一些变化,请遵医嘱,在血药浓度监测的情况下,对服药剂量进行适当调整。环孢素主要分布于血管外的全身各组织中,脂肪内浓度最高,其次为肝、肾上腺和胰腺。血液中33~47%的环孢素存在于血浆中,4~9%存在于淋巴细胞中,5~12%在粒细胞中。41~58%在红细胞中。血浆中90%的环孢素与蛋白(主要为脂蛋白)结合。环孢素经肝脏代谢,已知

本品为我中国创制的一种治疗肝炎的降酶药物,是合成五味子丙素时的中间体。小鼠口服本品150~200mg/kg,可减轻因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损害和谷丙转胺酶(ALT)升高。对四氯化碳所致的肝脏微粒体脂质过氧化、四氯化碳代谢转化为一氧化碳有抑制作用,并降低四氯化碳代谢过程中还原型辅酶Ⅱ及氧的消耗,从而保护肝细胞生物膜的结构和功能。本品亦可降低泼尼松诱导所致的肝脏ALT升高,能促进部分肝切除小鼠的肝脏再生。本品的降酶作用并非直接抑制血清及肝脏ALT活性,也不加速血液中ALT的失活,可能是肝组织损害减轻的反映。本品对细胞色素P450酶活性有明显诱导作用,从而加强对四氯化碳及某些致癌物的解毒能力。对部分肝炎病人有改善蛋白代谢作用,使白蛋白升高,球蛋白降低。对HbsAg及HbeAg无阴转作用,也不能使肿大的肝脾缩小。

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1.少数病人用药过程中ALT可回升,加大剂量可使之降低。停药后部分患者ALT反跳,但继续服药仍有效。 2.个别患者于服药过程中可出现黄疸及病情恶化,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