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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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赖氨酸125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相当于锌5毫克)。辅料为:枸橼酸、蔗糖、糊精、柠檬黄、甜橙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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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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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009 |
国药准字H21022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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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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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r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 |
口服。1-6个月新生儿一日0.5包;7-12个月儿童一日1包;1-10岁儿童一日2包;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包;孕妇一日4包;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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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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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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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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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生物利用度研究资料表明,本品的平均环孢素生物利用度(AUC)与新山地明一致,而较赛斯平的平均AUC提高20~30%。以1:1由赛斯平转换成本品后,部分患者转变前后的环孢素血药浓度会有一些变化,请遵医嘱,在血药浓度监测的情况下,对服药剂量进行适当调整。环孢素主要分布于血管外的全身各组织中,脂肪内浓度最高,其次为肝、肾上腺和胰腺。血液中33~47%的环孢素存在于血浆中,4~9%存在于淋巴细胞中,5~12%在粒细胞中。41~58%在红细胞中。血浆中90%的环孢素与蛋白(主要为脂蛋白)结合。环孢素经肝脏代谢,已知 |
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人体氮平衡的必须氨基酸之一,具有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具有促进生长发育、改善味觉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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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 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 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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