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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赛斯平(环孢素口服溶液)

新赛斯平(环孢素口服溶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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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赛斯平(环孢素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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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新赛斯平(环孢素口服溶液)
新赛斯平(环孢素口服溶液)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009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r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1.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骨髓移植:预防GVHD:移植前一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对环孢素过敏者。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肾病综合征,狼疮性肾炎,狼疮肾炎,肾炎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生物利用度研究资料表明,本品的平均环孢素生物利用度(AUC)与新山地明一致,而较赛斯平的平均AUC提高20~30%。以1:1由赛斯平转换成本品后,部分患者转变前后的环孢素血药浓度会有一些变化,请遵医嘱,在血药浓度监测的情况下,对服药剂量进行适当调整。环孢素主要分布于血管外的全身各组织中,脂肪内浓度最高,其次为肝、肾上腺和胰腺。血液中33~47%的环孢素存在于血浆中,4~9%存在于淋巴细胞中,5~12%在粒细胞中。41~58%在红细胞中。血浆中90%的环孢素与蛋白(主要为脂蛋白)结合。环孢素经肝脏代谢,已知

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