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湿痹,痛风,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多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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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鹿角、杜仲、续断、川牛膝、制草乌、制川乌、羌活、独活、麻黄、威灵仙、当归等28味。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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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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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671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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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湿痹,痛风,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多肌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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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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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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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服。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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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风寒湿痹,痛风,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多肌痛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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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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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忌服。2.儿童、对乙醇过敏者慎用。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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