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湿痹,痛风,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多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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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鹿角、杜仲、续断、川牛膝、制草乌、制川乌、羌活、独活、麻黄、威灵仙、当归等28味。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辅料:氯化钠、氯化钾、E -氨基已酸、依地酸二钠、氢氧化钠、稀盐酸、苯扎氯铵(每1ml中含苯扎氯铵0.0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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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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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671 |
国药准字H2017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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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湿痹,痛风,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多肌痛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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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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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安善的处置。(详情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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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服。儿童用药:儿童慎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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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风寒湿痹,痛风,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多肌痛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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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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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忌服。2.儿童、对乙醇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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