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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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羟喜树碱。辅料为甘氨酸、甘露醇、氢氧化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鱼肝油200毫克。辅料为:甘油、口服葡萄糖、羧甲基纤维素钠、枸橼酸、苯甲酸、桔子油香精、吐温-80、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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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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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23 |
国药准字H21023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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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
用于预防和治疗成人维生素A和D缺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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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宜用葡萄糖等酸性药液溶解和稀释。 1.原发性肝癌 (1)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2)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 2.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3.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至20mg,每周2次,15~20次为一疗程。 4.直肠癌:经肠系膜下动脉插管,以羟喜树碱6~8 |
口服。预防:成人一日15毫升,分1-2次以温开水调服;治疗,成人一日35-65毫升,分1-3次以温开水调服,服用1-2周后剂量可减至一日15毫升,分1-2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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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长期或过量服用,可产生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瘙痒、口唇干裂、发热、头痛、呕吐、便秘、腹泻、恶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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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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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
用于预防和治疗成人维生素A和D缺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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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羟喜树碱是细胞毒类抗肿瘤药。该药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主要作用于S期,对DNA拓扑异构酶I(TOPOI)有选择性抑制作用。TOPOI催化超螺旋DNA解旋而进行复制及转录,本品通过抑制TOPOI的活性从而阻滞DNA复制及转录,干扰肿瘤细胞增殖周期。2.近期研究文献提示,羟喜树碱可能还有诱导肋瘤细胞分化和凋亡的作用。 |
维生素A和D是人体生长发育的必需物质,维生素A在体内可转化为视黄醛,参与感光物质―视紫红质的合成,以维系视觉的暗适应过程,增强视网膜的感光性能;同时能保持上皮组织结构的完整与健全;并对骨骼的生长与性腺的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维生素D能促进钙磷在肠道的吸收,使旧骨脱钙,新骨钙化,并加强肾小管细胞对钙磷的重吸收,从而调节血清钙磷浓度。尤其对胎儿、婴幼儿的发育,上皮组织的完整性,视力,生殖器官,血钙和磷的恒定,骨骼、牙的生长发育有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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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2.本品仅限于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3.给静脉注射时,药液切勿外溢,否则会引起局部疼痛及炎症。4.本品呈碱性,应尽量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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