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羟喜树碱。辅料为甘氨酸、甘露醇、氢氧化钠。 |
本品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50微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Avicel RC 591)、无水葡萄糖、聚山梨酯80、苯扎氯铵、苯乙醇、稀盐酸、纯水。 |
|
| 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 |
Dr. kade Pharmazeut Fabrik Gmb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23 |
注册证号H2012025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缩性鼻炎。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宜用葡萄糖等酸性药液溶解和稀释。 1.原发性肝癌 (1)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2)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 2.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3.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至20mg,每周2次,15~20次为一疗程。 4.直肠癌:经肠系膜下动脉插管,以羟喜树碱6~8 |
鼻腔喷入给药。成年人一次每鼻孔2揿,一日2次,也可一次每鼻孔1揿(50微克),一日3-4次,一日总量不可超过8揿(400微克)。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少数患者可出现鼻、咽部干燥或烧灼感、打喷嚏、味觉及嗅觉改变以及鼻出血等。 2.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瘙痒、皮肤红斑、眼、面、唇以及咽喉部水肿。 3.罕见眼压升高、鼻中隔穿孔。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
|
| 成分 |
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
预防和治疗常年性及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和血管舒缩性鼻炎。 |
|
| 药理作用 |
1.羟喜树碱是细胞毒类抗肿瘤药。该药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主要作用于S期,对DNA拓扑异构酶I(TOPOI)有选择性抑制作用。TOPOI催化超螺旋DNA解旋而进行复制及转录,本品通过抑制TOPOI的活性从而阻滞DNA复制及转录,干扰肿瘤细胞增殖周期。2.近期研究文献提示,羟喜树碱可能还有诱导肋瘤细胞分化和凋亡的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2.本品仅限于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3.给静脉注射时,药液切勿外溢,否则会引起局部疼痛及炎症。4.本品呈碱性,应尽量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
1.本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2.使用本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3.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注意避免以下诱因:花粉、尘螨、动物毛屑、真菌、气味烟雾、温湿变化、情绪变化、饮食刺激等。 5.儿童(尤其6岁以下小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6.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本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鼻腔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给予抗菌治疗。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运动员慎用。 10.本品不可过量使用,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