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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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羟喜树碱。辅料为甘氨酸、甘露醇、氢氧化钠。 |
甲磺酸伊马替尼的化学名称为4-[(4-甲基-1-哌嗪)甲基]-N-[4-甲基-3-[[4-(3-吡啶)-2-嘧啶]氨基]苯基]-苯胺甲磺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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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 |
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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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23 |
H2015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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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
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或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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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宜用葡萄糖等酸性药液溶解和稀释。 1.原发性肝癌 (1)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2)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 2.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3.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至20mg,每周2次,15~20次为一疗程。 4.直肠癌:经肠系膜下动脉插管,以羟喜树碱6~8 |
开始剂量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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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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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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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
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或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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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羟喜树碱是细胞毒类抗肿瘤药。该药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主要作用于S期,对DNA拓扑异构酶I(TOPOI)有选择性抑制作用。TOPOI催化超螺旋DNA解旋而进行复制及转录,本品通过抑制TOPOI的活性从而阻滞DNA复制及转录,干扰肿瘤细胞增殖周期。2.近期研究文献提示,羟喜树碱可能还有诱导肋瘤细胞分化和凋亡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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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2.本品仅限于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3.给静脉注射时,药液切勿外溢,否则会引起局部疼痛及炎症。4.本品呈碱性,应尽量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
对有心血管疾病危险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测,在治疗期间,病人有明显的心衰症状应全面检查,并根据临床症状进行相应治疗。 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第一个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个月每两周查一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一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对轻、中、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监测其血象和肝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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