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羟喜树碱。辅料为甘氨酸、甘露醇、氢氧化钠。 |
马来酸吡咯替尼。 |
|
| 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23 |
国药准字H2018001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品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宜用葡萄糖等酸性药液溶解和稀释。 1.原发性肝癌 (1)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2)肝动脉给药,用4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0ml灌注,每日一次,15~30天为一疗程。 2.胃癌:静脉注射,一日4~6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后,缓缓注射,或遵医嘱。 3.膀胱癌:膀胱灌注后加高频透热100分钟,剂量由10mg逐渐加至20mg,每周2次,15~20次为一疗程。 4.直肠癌:经肠系膜下动脉插管,以羟喜树碱6~8 |
本品应在有抗肿瘤药物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开始使用。 HER2检测 在使用本品治疗... |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
|
| 成分 |
原发性肝癌,胃癌,膀胱癌,直肠癌,头顶部上皮癌,白血病,恶性肿瘤,癌 |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品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
|
| 药理作用 |
1.羟喜树碱是细胞毒类抗肿瘤药。该药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主要作用于S期,对DNA拓扑异构酶I(TOPOI)有选择性抑制作用。TOPOI催化超螺旋DNA解旋而进行复制及转录,本品通过抑制TOPOI的活性从而阻滞DNA复制及转录,干扰肿瘤细胞增殖周期。2.近期研究文献提示,羟喜树碱可能还有诱导肋瘤细胞分化和凋亡的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药期间应严格检查血象。2.本品仅限于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3.给静脉注射时,药液切勿外溢,否则会引起局部疼痛及炎症。4.本品呈碱性,应尽量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
腹泻:腹泻是吡咯替尼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的腹泻发生率为96.9%,主要以1~2级为主,15.4%的患者发生了3级腹泻,未报告4级及以上腹泻。首次腹泻发生时间较早,75%的患者首次腹泻可发生于用药的第1~4天,第1周期是3级腹泻的高发期,,大约50%的首次3级腹泻可发生于用药的第2~15天。腹泻通常持续2-3天,经过暂停用药或下调药物剂量以及对症治疗,绝大多数的腹泻可得到控制。治疗期间反复发生腹泻的中位累积持续时间为47天。随着治疗周期的增加,总体腹泻的发生率有下降趋势,3级腹泻的发生无增加趋势。 治疗期间患者应关注排便性状和频率的变化,发现大便不成形后,尽早开始抗腹泻治疗,可选用洛哌丁胺或蒙脱石散。如出现持续的3级腹泻、或1~2级腹泻伴并发症(≥2级的恶心、呕吐、发热、便血或脱水等)时,患者应立即联系医生并接受治疗上的指导,尽早开始对症治疗。发生腹泻后可根据剂量调整指导原则进行处理,参见[用法用量]。对于治疗期间频繁发生腹泻的患者,应警惕发生严重腹泻的可能。 肝脏功能异常: II 期研究中,毗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