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脑水肿,急性肾小管坏死,肾小管坏死,Fanconi综合征,范可尼氏综合征,脑疝,高眼压症,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脑水肿,蛋白血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甘露醇。 |
活性成份:牛磺熊去氧胆酸250mg;赋形剂:微细结晶纤维素、乳糖、玉米淀粉、硬脂酸镁。 |
|
| 生产企业 |
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
DOPPEL FARMACEUTICI S.R.L.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206 |
国药准字HJ20150398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脑水肿,急性肾小管坏死,肾小管坏死,Fanconi综合征,范可尼氏综合征,脑疝,高眼压症,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脑水肿,蛋白血症 |
溶解胆固醇结石(在胆囊或胆管存在1个或多个X-射线可见的霞径小于2cm的胆固醇结石;拒绝手术治疗或不适合手术治疗;十二指肠插管胆汁检查证实胆固醇过饱和)。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1)利尿。常用量为按体重1~2g/kg,一般用20%溶液250m1静脉滴注,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30~50m1。(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0.25~2g/kg,配制为15%~25%浓度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当病人衰弱时,剂量应减小至0.5g/kg。严密随访肾功能。(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以20%浓度于3~5分钟内静脉滴注,如用药后2~3小时以后每小时尿量仍低于30~50ml,最多再试用一次,如仍无反应则应停药。已有心功能减退或 |
溶解胆固醇结石:常用剂量:5-10mg/kg/天,相当于2-3粒250mg胶囊,可分2-3次于饭后服用;但晚饭后才可以服用2粒。 |
|
| 副作用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甘露醇无反应者,因甘露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2.严重失水者。3.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
本品的毒性和副作用比鹅去氧胆酸小,一般不引起腹泻,其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便秘、过敏、头痛、头晕、胰腺炎和心动过速等。治疗期可引起胆结石钙化,软便。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甘露醇能透过胎盘屏障。 2.是否能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儿童用药:尚不清楚,不推荐使用。老人用药:老年人应用本药较易出现肾损害,且随年龄增长,发生肾损害的机会增多。适当控制用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及哺乳期妇女禁止用该药物治疗。育龄妇女可以使用本品,但一旦怀孕,必须终止治疗。儿童用药:儿童不宜使用。老年用药:老年用药无禁忌、配制品或任何特殊的限制,对于大众群体的有效警告同样适合老年病患。 |
|
| 成分 |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脑水肿,急性肾小管坏死,肾小管坏死,Fanconi综合征,范可尼氏综合征,脑疝,高眼压症,肾功能衰竭,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脑水肿,蛋白血症 |
溶解胆固醇结石(在胆囊或胆管存在1个或多个X-射线可见的霞径小于2cm的胆固醇结石;拒绝手术治疗或不适合手术治疗;十二指肠插管胆汁检查证实胆固醇过饱和)。 |
|
| 药理作用 |
文献报道,甘露醇为单糖,在体内不被代谢,经肾小球滤过后在肾小管内甚少被重吸收,起到渗透利尿作用。1.组织脱水作用。提高血浆渗透压,导致组织内(包括眼、脑、脑脊液等)水分进入血管内,从而减轻组织水肿,降低眼内压、颅内压和脑脊液容量及其压力。1g甘露醇可产生渗透浓度为5.5mOsm,注射100g甘露醇可使2000ml细胞内水转移至细胞外,尿钠排泄50g。2.利尿作用。甘露醇的利尿作用机制分两个方面:(1)甘露醇增加血容量,并促进前列腺素I2分泌,从而扩张肾血管,增加肾血流量包括肾髓质血流量。肾 |
||
| 注意事项 |
1.除作肠道准备用,均应静脉内给药。2.甘露醇遇冷易结晶,故应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可置热水中或用力振荡待结晶完全溶解后再使用。当甘露醇浓度高于15%时,应使用有过滤器的输液器。3.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浓度,避免不必要地使用高浓度和大剂量。4.使用低浓度和含氯化钠溶液的甘露醇能降低过度脱水和电解质紊乱的发生机会。5.用于治疗水杨酸盐或巴比妥类药物中毒时,应合用碳酸氢钠以碱化尿液。6.下列情况慎用:(1)明显心肺功能损害者,因本药所致的突然血容量增多可 |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 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 的病变存在。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 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査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 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 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如果胆汁的指数超过1. 0表明无法达到理想效果,应终止治疗。 5.在X-射线检查胆结石消失后应继续治疗3或4个月。中断治疗3或4周会导致胆汁回复到过饱和 状态,使总治疗时间延长。在结石溶解后立即中断治疗可引起复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