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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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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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
头孢氨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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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一品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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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06 |
国药准字H1999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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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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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可静脉滴注给药,也可肌肉注射给药,给药剂量相同。 1.成人,静脉滴注给药,剂量如下: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儿童,静脉滴注给药,剂量如下:中度感染:1.~25mg/kg/日,分3或4等剂量,每8或6小时一次。重度感染:25~40mg/kg/日,分3或4等剂量,每8或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肌肉注射需将本品用生理盐水配制成50mg/ml~150mg/ml |
成人:口服。一般一次250-500mg,一日4次,高剂量一日4g。儿童:口服。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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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该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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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定。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注意利弊。如确实很需这种药物时,应该给予使用。2.曾有报导口服克林霉素1.0mg,静脉滴注克林霉素磷酸酯600mg时,乳汁中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克林霉素有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新生儿到16岁)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器官系统功能监测。老人用药:1.克林霉素的药物动力学研究业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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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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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林可霉素的半合成衍生物,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本品抗菌谱与林可霉素相同,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等革兰氏阳性菌以及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脆弱类杆菌、梭杆菌属、真杆菌、丙酸杆菌等厌氧菌有抗菌作用,肠球菌对本品耐药。 |
药理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该品敏感。该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该品的敏感性较差;该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该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该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该品中度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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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2.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分析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可能发生伪膜性肠炎。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4.~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5.本品每100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
1.在应用该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该品,其他患者应用该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该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该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当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该品须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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