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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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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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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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北一品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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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06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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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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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可静脉滴注给药,也可肌肉注射给药,给药剂量相同。 1.成人,静脉滴注给药,剂量如下: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儿童,静脉滴注给药,剂量如下:中度感染:1.~25mg/kg/日,分3或4等剂量,每8或6小时一次。重度感染:25~40mg/kg/日,分3或4等剂量,每8或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肌肉注射需将本品用生理盐水配制成50mg/ml~150mg/ml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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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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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定。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注意利弊。如确实很需这种药物时,应该给予使用。2.曾有报导口服克林霉素1.0mg,静脉滴注克林霉素磷酸酯600mg时,乳汁中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克林霉素有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新生儿到16岁)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器官系统功能监测。老人用药:1.克林霉素的药物动力学研究业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克林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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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脓肿,支气管扩张,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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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林可霉素的半合成衍生物,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本品抗菌谱与林可霉素相同,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肺炎球菌、白喉杆菌等革兰氏阳性菌以及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脆弱类杆菌、梭杆菌属、真杆菌、丙酸杆菌等厌氧菌有抗菌作用,肠球菌对本品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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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2.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分析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可能发生伪膜性肠炎。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4.~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5.本品每100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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