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非淋,急粒,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病性贫血,骨髓浸润性贫血,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淋,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胃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乳腺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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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氨蝶呤。 |
呋喃妥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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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万马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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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155 |
国药准字H1202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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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非淋,急粒,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病性贫血,骨髓浸润性贫血,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淋,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胃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乳腺癌,,腺癌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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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本品用注射用水2毫升溶解,可供静脉、肌内、动脉、鞘内注射。2、用于急性白血病:肌肉或静脉注射,每次10~30mg,每周1~2次;儿童每日20~30mg/m2,每周一次,或视骨髓情况而定。3、?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或恶性葡萄胎:每日10~20mg,亦可溶于5%或10%的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一日1次,5~10次为一疗程。总量80mg~100mg。4、?用于脑膜白血病:鞘内注射甲氨蝶呤每次一般6mg/m2,成人常用于5~12mg,最大不>12mg,一日1次,5天 |
口服 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 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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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 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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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怀孕及哺乳。儿童用药:儿童每日1.25mg~5mg﹐视骨髓情况而定。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因呋喃妥因可透过胎盘屏障,而胎儿酶系尚未发育完全,故妊娠后期孕妇不宜应用,足月孕妇禁用,以避免胎儿发生溶血性贫血的可能。 2.少量呋喃妥因可进入乳汁,诱发乳儿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服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1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禁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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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非淋,急粒,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病性贫血,骨髓浸润性贫血,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淋,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胃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乳腺癌,,腺癌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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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四氢叶酸是在体内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脱氧核苷酸的重要辅酶,本品作为一种叶酸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而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过程中一碳基团的转移过程受阻,导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对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与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主要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G1/S期的细胞也有延缓作用,对G1期细胞的作用较弱。 |
本品为抗菌药。大肠埃希菌对本品多呈敏感,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的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铜绿假单胞菌通常对本品耐药。本品对肠球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具有抗菌作用。本品的抗菌活性不受脓液及组织分解产物的影响,在酸性尿液中的活性较强,抗菌作用机制为干扰细菌体内氧化还原酶系统,从而阻断其代谢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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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确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4.有肾病史或发现肾功能异常时﹐禁用大剂量甲氨喋呤疗法﹐未准备好解救药四氢叶酸钙(CF)﹐未充分进行液体补充或碱化尿液时﹐也不能用大剂量甲 |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3.长期应用本品6个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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