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非淋,急粒,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病性贫血,骨髓浸润性贫血,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淋,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胃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乳腺癌,,腺癌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氨蝶呤。 |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
|
| 生产企业 |
浙江万马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155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非淋,急粒,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病性贫血,骨髓浸润性贫血,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淋,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胃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乳腺癌,,腺癌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
| 用法用量 |
1、本品用注射用水2毫升溶解,可供静脉、肌内、动脉、鞘内注射。2、用于急性白血病:肌肉或静脉注射,每次10~30mg,每周1~2次;儿童每日20~30mg/m2,每周一次,或视骨髓情况而定。3、?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或恶性葡萄胎:每日10~20mg,亦可溶于5%或10%的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一日1次,5~10次为一疗程。总量80mg~100mg。4、?用于脑膜白血病:鞘内注射甲氨蝶呤每次一般6mg/m2,成人常用于5~12mg,最大不>12mg,一日1次,5天 |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
| 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怀孕及哺乳。儿童用药:儿童每日1.25mg~5mg﹐视骨髓情况而定。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非淋,急粒,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病性贫血,骨髓浸润性贫血,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淋,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胃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乳腺癌,,腺癌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
| 药理作用 |
四氢叶酸是在体内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脱氧核苷酸的重要辅酶,本品作为一种叶酸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而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过程中一碳基团的转移过程受阻,导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对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与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主要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G1/S期的细胞也有延缓作用,对G1期细胞的作用较弱。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确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4.有肾病史或发现肾功能异常时﹐禁用大剂量甲氨喋呤疗法﹐未准备好解救药四氢叶酸钙(CF)﹐未充分进行液体补充或碱化尿液时﹐也不能用大剂量甲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