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非淋,急粒,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病性贫血,骨髓浸润性贫血,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淋,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胃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乳腺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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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氨蝶呤。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左炔诺孕酮6mg,炔雌醚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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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万马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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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155 |
国药准字H11021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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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非淋,急粒,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病性贫血,骨髓浸润性贫血,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淋,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胃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乳腺癌,,腺癌 |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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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本品用注射用水2毫升溶解,可供静脉、肌内、动脉、鞘内注射。2、用于急性白血病:肌肉或静脉注射,每次10~30mg,每周1~2次;儿童每日20~30mg/m2,每周一次,或视骨髓情况而定。3、?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或恶性葡萄胎:每日10~20mg,亦可溶于5%或10%的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一日1次,5~10次为一疗程。总量80mg~100mg。4、?用于脑膜白血病:鞘内注射甲氨蝶呤每次一般6mg/m2,成人常用于5~12mg,最大不>12mg,一日1次,5天 |
1.月经的当天算起,第5天午饭后服药一次,间隔20天服第二次,或月经第5天及第10天各服1片,以后均以第二次服药日期,每月服1片,一般在服药后6~12天有撤退性出血。2.原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改服长效避孕药时,可在服完22片后的第二天接服长效避孕药1片,以后每月按开始服长效避孕药的同一日期服药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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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1.类早孕反应:和短效口服避孕药表现相似,但比较严重,开始服药的前几个周期表现较重,反应发生时间一般在服药后8~12小时,因此将服药时间定于午饭后,使反应高潮恰在熟睡中,可使之减轻。2.白带增多:为长效口服避孕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多发生在3~6周期之后。3.少数人发生月经过多或闭经。4.其他有胃痛、浮肿、乳房胀痛、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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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用本品期间禁怀孕及哺乳。儿童用药:儿童每日1.25mg~5mg﹐视骨髓情况而定。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服药后可使乳汁减少,帮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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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髓细胞白血病,急非淋,急粒,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骨髓病性贫血,骨髓浸润性贫血,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淋,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胃恶性淋巴瘤,睾丸癌,乳腺癌,,腺癌 |
本品有抑制排卵的作用,为女用长效口服避孕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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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四氢叶酸是在体内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脱氧核苷酸的重要辅酶,本品作为一种叶酸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而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过程中一碳基团的转移过程受阻,导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对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与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主要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G1/S期的细胞也有延缓作用,对G1期细胞的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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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确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4.有肾病史或发现肾功能异常时﹐禁用大剂量甲氨喋呤疗法﹐未准备好解救药四氢叶酸钙(CF)﹐未充分进行液体补充或碱化尿液时﹐也不能用大剂量甲 |
1.本品适用于长期同居夫妇避孕,每月只需服药一次,但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按规定用药。 2.初次服药后10~15天来一次月经,开始服药的两次月经周期有些缩短,属于正常现象,第三次转为正常。 3.服药期间有个别人因体内雌激素不足而发生阴道出血,可加服炔雌醇片,每天每次1片(0.005~0.01mg)或遵医嘱。 4.服药期间定期体检,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5.如需生育,应停药或采取其它避孕措施,半年后再怀孕。 6.凡患有急慢性肝炎、肾功能不全、肿瘤、子宫肌瘤、乳房肿块、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脏病、哺乳期妇女、严重高血压禁用。既往月经不调、有闭经史者,产后或流产后未恢复正常月经者,不宜服用。 7.服避孕药的吸烟妇女并发心血管病(中风、心肌梗塞等)较不吸烟者多,因此服避孕药妇女应停止吸烟,或吸烟妇女(特别是年龄超过35~40岁者)不宜服避孕药。 8.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视觉障碍、原因不明剧烈性头疼或偏头疼、出现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9.严格按照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以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 10.服药期限,以连续3~5年为宜,停药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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