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Q热,支原体属感染,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破伤风,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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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盐酸四环素。 |
白芷、蛇床子、花椒、土木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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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贵州健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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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827 |
国药准字Z20050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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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Q热,支原体属感染,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破伤风,气性 |
祛风燥湿,止痒杀虫,防腐生肌。用于外阴炎、外阴溃疡、阴道炎等引起的外阴或阴道充血,肿胀,灼热,疼痛,分泌物增多或局部溃疡、糜烂、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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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疗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1.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 2.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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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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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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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Q热,支原体属感染,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沙眼,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破伤风,气性 |
祛风燥湿,止痒杀虫,防腐生肌。用于外阴炎、外阴溃疡、阴道炎等引起的外阴或阴道充血,肿胀,灼热,疼痛,分泌物增多或局部溃疡、糜烂、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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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广谱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2.本品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链球菌及部分葡萄球菌、产气荚膜杆菌、炭疽杆菌、鼠疫杆菌、白喉杆菌、破伤风杆菌、布鲁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弯曲杆菌属、霍乱弧菌均有一定抗菌作用,对立克次体、支原体属、衣原体属、螺旋体、某些原虫也有抑制作用。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等对本品多数耐药。3.本品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优于革兰性菌,但肠球菌属对其耐药。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等亦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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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对其他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管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 |
霉菌性阴道炎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敏感的药物进行规范系统的治疗, 同时要积极治疗可以引起霉菌性阴道炎的其他疾病,消除易感因素.保持外阴清洁干燥,避免搔抓.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不宜食用辛辣刺激性食品. 如果有性伴侣也要同查同治,具体的治疗方法及疗程要因人而异.一般2周为1疗程.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不宜食用辛辣刺激性食品.疗程结束后要定期复查.平时要注意加强营养,增强体制,增加机体的抵抗力,要注意勤换内裤,并将用过的内裤,盆及毛巾用开水洗烫,每天用开水清洗外阴洗后要拭干外阴,保持外阴干燥,以抑制念珠菌的生长.;其次应避免穿紧身化纤内裤, 注意经期卫生和性生活卫生,可有效避免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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