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链球菌性咽炎,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鼻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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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头孢呋辛酯 |
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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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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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16 |
国药准字H199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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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链球菌性咽炎,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鼻窦炎 |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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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日两次,每次250mg西力欣?片可有效治疗大多数感染。对轻度至中度的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患者:每日两次,每次250mg。对较严重的下呼吸道感染或疑为肺炎的患者:每日两次,每次500mg。对泌尿道感染患者给予每日2次,每次125mg的剂量通常是足够的;对肾盂肾炎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250mg。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推荐剂量为单剂口服1克。治疗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的莱姆病:推荐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500mg,服用20天。序贯治疗肺炎:给予西力欣?注射剂每日2次,每次1.5g(静脉或肌肉给 |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疗程如下: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头发和头皮感染疗程:头癣:4周。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年轻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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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应询问青霉素过敏史,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可分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于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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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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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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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链球菌性咽炎,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急性鼻窦炎,鼻窦炎 |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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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其杀菌的作用机理是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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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2.有青霉素过敏史者服用本品应谨慎。3.凡以往有青霉素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核武器中。4.同时报用强利尿剂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应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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