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坏血病,急慢性传染性疾病,紫癜,慢性铁中毒,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克山病,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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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维生素C,辅料为盐酸半胱氨酸、亚硫酸氢钠或焦亚硫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克替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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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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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1669 |
国药准字H2002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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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坏血病,急慢性传染性疾病,紫癜,慢性铁中毒,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克山病,癌 |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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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一次0..~1.0g(0.5支~1支),或遵医嘱。临用时宜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滴注。 2.救治克山病可用大剂量,由医师决定。 |
)。使肝硬化患者一日出现两次软便。 治疗初期就出现水和电解质平衡紊乱的病例应予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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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与氨茶碱、博来霉素、头孢唑林、头孢匹林、结合雌激素、右旋糖酐、多沙普仑、红霉素、甲氧西林、青霉素G、维生素K、法华林、重碳酸钠配伍禁忌。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胀气、腹部胀痛和痉挛、易发生于服药初期。偶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肠鸣和搔痒。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胃灼热.、呕吐、头痛、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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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大剂量应用时,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应用拉克替醇仅有短暂的经验积累﹐迄今为止有关本品的不良反应尚不十分明确。虽然在动物试验中没有发现拉克替醇影响胎儿发育,也应在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服用本品。2.服用拉克替醇后母体乳汁中并未见药物检出,本品进入肠道后极少进入血液,不会产生具有临床意义的影响作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年老或体弱患者长期服用本品应定期进行血清电解质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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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坏血病,急慢性传染性疾病,紫癜,慢性铁中毒,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克山病,癌 |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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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生素类药。维生素C参与氨基酸代谢、神经递质的合成、胶原蛋白和组织细胞间质的合成,保持血管完整,促进非血红素铁吸收;维持免疫功能,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参与解毒功能,且有抗组胺的作用及阻止致癌物质(亚硝胺)生成的作用。 |
药理作用:拉克替醇是由山梨醇和半乳糖构成的双糖衍生物极少被胃肠道吸收。本品不被胃肠道内双糖酶分解,而以原形进入结肠。在结肠内被肠内菌群(主要是类桿菌和乳酸桿菌)降解为短链有机酸(主要为乙酸、丙酸和丁酸),酸化结肠内容物从而减少了结肠对氨的吸收,从而增加粪便的含水量和体积,产生轻泻作用。 毒理作用:生殖毒性:目前尚无充分的证明本品对于妊娠妇女的安全性,因此建议妇女在妊娠最初三个月时,仅在没有其它更安全的替代药品时,才可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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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
1.当出现胃肠道可疑的病变或症状、不明原因的腹痛或出现便血,应立即停服本品。 2.水和电解质紊乱患者及腹泻患者不得服用本品。结肠粪积(便结)患者应先采取其它方法进行治疗。 3.出现腹泻(可能导致电解质紊乱),通常是拉克替醇服用过量的症状。此时应减少服用剂量。应确定一个避免出现腹泻的适宜剂量(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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