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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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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12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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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小儿布洛芬栓
小儿布洛芬栓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维生素B12。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50毫克。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生产企业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1348

国药准字H201135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1.肌注,成人,1日0.025~0.1mg或隔日0.05~0.2mg。 2.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 3.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直肠给药:1-3岁小儿,一次1粒(塞肛门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副作用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肌注25~100μg/次,每日或隔日1次。避免同一部位反复给药,且对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幼儿要特别小心。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药理作用

维生素B12间接参与胸腺嘧啶脱氧核苷酸合成,在体内需转化为甲基钴胺和辅酶B12使其具有活性。甲基钴胺参与叶酸代谢,缺乏时可致叶酸缺乏,而叶酸参与DNA的合成。因而导致DNA合成受阻,导致巨幼细胞贫血。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故缺乏时亦可影响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维持有鞘神经纤维的正常功能。维生素B12缺乏时,主要影响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这是因为造血系统的敏感性与细胞更新速率高。特别是红细胞系统表现得最为明显。主要特征是在外周血液中出现许多细胞碎片,变形细胞和高色素性巨大细胞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1.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