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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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维生素B12。 |
本品活性成份为特非那定化学名称: a-(4-叔丁基苯基)-4- (羟基二苯甲基) -1-哌啶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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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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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348 |
国药准字H1092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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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
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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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注,成人,1日0.025~0.1mg或隔日0.05~0.2mg。 2.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 3.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一次60mg(1片),一日2次;6~12岁儿童,一次30mg(半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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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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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血管系统:根据国外文献报导罕见有下列不良反应发生。如:室性心律不齐、尖端扭转性室速(Torsadedepoints)、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心脏骤停、低血压、心房扑动、晕厥、眩晕、QTc间期延长等,以上反应多数由于药物相互作用引起。2.中枢神经系统:如:头痛、头晕、疲乏等。3.胃肠系统:如:腹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增加、大便习惯改变等。4.其他:如:口干、鼻干、咽干、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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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肌注25~100μg/次,每日或隔日1次。避免同一部位反复给药,且对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幼儿要特别小心。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得服用特非那定(除非医生估计预期的用益大于可能的风险),哺乳期内的病人不得服用特非那定,如果必须服用特非那定,则病人需要停止哺乳。儿童用药: 12岁以下的儿童,以及体重在50公斤以下的儿童均不得服用特非那定。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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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
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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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维生素B12间接参与胸腺嘧啶脱氧核苷酸合成,在体内需转化为甲基钴胺和辅酶B12使其具有活性。甲基钴胺参与叶酸代谢,缺乏时可致叶酸缺乏,而叶酸参与DNA的合成。因而导致DNA合成受阻,导致巨幼细胞贫血。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故缺乏时亦可影响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维持有鞘神经纤维的正常功能。维生素B12缺乏时,主要影响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这是因为造血系统的敏感性与细胞更新速率高。特别是红细胞系统表现得最为明显。主要特征是在外周血液中出现许多细胞碎片,变形细胞和高色素性巨大细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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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1.本品必须在医生处方下方可使用,当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必须征得医生同意。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有心脏病及电解质异常(如低钙、低钾、低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病人慎用。 4.服用某些抗心律失常药及精神类药物的病人慎用。 5.服用本品出现心悸、头晕,意识短暂丧失或者癫痫发作的情况下,请您立即停止服药,并询问您医生的意见。 6.病人不得在服用特非那定的同时服用已知会减缓特非那定代谢,或者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 7.病人同时服用其他会引起潜在心律失常的药物,特非那定对心脏的影响可能会增强。 8.某些病人在病程中可能出现精神不振、倦息乏力,甚至头晕、出汗、震颤、失眠和恶梦的情况,若有以上症状,可能增加行车或操作机器的风险,酒精则会增强这种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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