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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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维生素B12。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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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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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348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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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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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注,成人,1日0.025~0.1mg或隔日0.05~0.2mg。 2.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 3.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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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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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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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肌注25~100μg/次,每日或隔日1次。避免同一部位反复给药,且对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幼儿要特别小心。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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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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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维生素B12间接参与胸腺嘧啶脱氧核苷酸合成,在体内需转化为甲基钴胺和辅酶B12使其具有活性。甲基钴胺参与叶酸代谢,缺乏时可致叶酸缺乏,而叶酸参与DNA的合成。因而导致DNA合成受阻,导致巨幼细胞贫血。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故缺乏时亦可影响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维持有鞘神经纤维的正常功能。维生素B12缺乏时,主要影响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这是因为造血系统的敏感性与细胞更新速率高。特别是红细胞系统表现得最为明显。主要特征是在外周血液中出现许多细胞碎片,变形细胞和高色素性巨大细胞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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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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