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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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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12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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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注射液
维生素B12注射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维生素B12。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生产企业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1348

国药准字H20143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1.肌注,成人,1日0.025~0.1mg或隔日0.05~0.2mg。 2.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 3.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肌注25~100μg/次,每日或隔日1次。避免同一部位反复给药,且对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幼儿要特别小心。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发性神经炎,遗传性多神经共济失调,遗传性运动失调性多神经炎,神经性皮炎,慢性单纯苔藓,外阴白斑,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贫血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维生素B12间接参与胸腺嘧啶脱氧核苷酸合成,在体内需转化为甲基钴胺和辅酶B12使其具有活性。甲基钴胺参与叶酸代谢,缺乏时可致叶酸缺乏,而叶酸参与DNA的合成。因而导致DNA合成受阻,导致巨幼细胞贫血。本品还促使甲基丙二酸转变为琥珀酸,参与三羧酸循环,故缺乏时亦可影响神经髓鞘脂类的合成,维持有鞘神经纤维的正常功能。维生素B12缺乏时,主要影响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这是因为造血系统的敏感性与细胞更新速率高。特别是红细胞系统表现得最为明显。主要特征是在外周血液中出现许多细胞碎片,变形细胞和高色素性巨大细胞

注意事项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